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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

時間:2023-06-17 08:54:56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制度(通用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桑韵率切【幘恼淼南腊踩贫,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制度(通用15篇)

消防安全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學校各項事業(yè)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學校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校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guī)和本辦法。

  第三條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學校與各中心處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第四條校長為全校的消防安全總責任人;各中心處室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衛(wèi)科在公安消防機關的'領導下,負責對學校的消防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

  第二章消防組織

  第五條各中心處室消防安全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有:

 、闭J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規(guī)和學校消防制度;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步⒔∪締挝环阑鹬贫群桶踩僮髦贫;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抽_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和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明確崗位責任制,經常檢查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及時整改火險隱患;一旦發(fā)生火災,應積極組織撲救,并協(xié)助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

 、簇撠熥龊帽締挝幌榔鞑牡墓芾砗捅pB(yǎng)工作

  第六條依照國家消防法規(guī),學校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實施監(jiān)督。同時,學校保衛(wèi)科應對校內消防實施監(jiān)督,其他部門應當接受保衛(wèi)科的消防監(jiān)督

  第七條學校成立以保衛(wèi)科保衛(wèi)部為主的義務消防隊。各中心處室也要成立相應的義務消防隊,業(yè)務上接受保衛(wèi)科的指導。

  第三章火災預防

  第八條學校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確定校內消防重點部位。凡屬學校內消防重點部位的部門,應將本單位的消防制度張貼公布,學校在消防器材和設備配備上給予重點保證。

  第九條校內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guī)定。各單位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不通過總務處,私自亂接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

  第十條在校內使用煤爐、石油液化氣(爐),在購買和使用前,應報學校有關部門審批,經安全辦批準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在校內焚燒廢物,應在指定地點進行。特殊焚燒和大量焚燒,應事先報學校安全辦審批。

  第十二條禁止在校園的教學區(qū)、要害部位、消防重點部位燃放煙花爆竹。

  第十三條在法定節(jié)假日和寒暑假期間,值班人員應對要害部位和消防重點部位應加強巡邏。值班人員應增強責任心,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置并匯報,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埋壓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各單位需添置、更換消防器材,應通知安全辦,統(tǒng)一配置、更換或維護。

  第四章火災撲救

  第十五條任何人發(fā)現(xiàn)火災都有義務迅速報警,講清起火地點、單位。任何單位或個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

  第十六條發(fā)生火災的部門要迅即組織力量撲救,并派人接應消防車。

  第十七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火災現(xiàn)場,協(xié)助調查起火原因。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八條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的部門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或獎勵:

  (一)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實,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二)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fā)生,事跡突出。

  (三)積極撲救火災,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四)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第十九條對于違反本辦法的部門或個人,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和火災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罰,并由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和扣發(fā)獎金;造成財產損失的,可以責令其賠償,由學校財務部門協(xié)助執(zhí)行罰款處罰和扣發(fā)獎金。造成人員傷亡、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2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在具有火災危險區(qū)域作業(yè)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jù)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huán)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jù)公司規(guī)定給予處罰。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guī)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guī)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維修。

  4、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fā)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自檢情況,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tǒng)正常運行。

  5、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yǎng)、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6、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衛(wèi)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7、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8、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yè)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yè)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并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tǒng)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yǎng);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熟悉通訊聯(lián)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0、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yè)。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消防安全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營運車輛道路運輸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司營運生產、工作生活正常秩序,根據(jù)《消防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貫徹消防安全“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指導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杜絕一切隱患,使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第三條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tǒng)一部署實施消防工作,制定總體消防規(guī)劃,制定安全管理辦法和重大防范措施及方案。

  第四條公司實行三級消防安全負責制,安全經理為總經理負責;線路安全員為安全經理負責;駕駛員為線路安全員負責。組織貫徹學習消防法規(guī)及有關安全的.管理辦法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等,做好車輛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工作,并作好記錄和安全相關的情況匯報。

  第五條駕駛員應自覺搞好車輛消防安全工作,自覺遵守各項規(guī)定及制度,相互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報告;發(fā)現(xiàn)消防隱患或火災事故,要積極配合整改或積極參加施救,并配合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六條嚴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禁品乘車,嚴禁在車輛上吸煙或燃放煙花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條車輛發(fā)生油、電路故障,應及時修復,嚴禁給車輛直接供油。

  第八條維修或保養(yǎng)車輛時,應斷開總電源,嚴格維修操作技術規(guī)范。

  第九條車用滅火器材必須按規(guī)定配置到位,并安放在車上便于取用的位置;車用滅火器材只限于隨車緊急施救,嚴禁私自調換滅火器材或自行換裝滅火器材。

  第十條駕駛員負責該車輛消防器材和相關設施管理,定期對器材、設備進行檢查保養(yǎng)或更換,確保器材、設備齊全良好、無丟失或損壞,保證100%完好實用性,消防器材和設備的更換,由安全運輸股統(tǒng)一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現(xiàn)的以物資或現(xiàn)金獎勵;對違反消防法或本規(guī)定的,公司將給予嚴肅處理,并賠償經濟損失,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消防安全制度4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儲存管理

  1、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兩米,根據(jù)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墻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儲存限額。

  2、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5、遇水容易發(fā)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ji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8、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準入庫或歸垛。

  10、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庫房、露天堆垛、罐區(qū),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yè)時,事先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yè)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11、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2、在庫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3、庫區(qū)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qū)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裝運管理

  1、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2、進入庫區(qū)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并不準進入庫房。

  3、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4、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干凈。

  5、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qū)、庫房內停放和修理。

  6、庫房、堆場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三、電源管理

  1、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guī)范和本制度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根據(jù)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3、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電線。

  4、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5、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qū)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6、每個庫房單獨安裝開關箱,并設在庫房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在庫區(qū)及庫房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8、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fā)現(xiàn)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fā)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庫房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四、火源管理

  1、庫區(qū)內嚴禁吸煙、用火。 2、公司電暖氣的使用由行政部門統(tǒng)一管理。

  3、公司電暖氣的維護、維修由電工部門負責。

  4、為保證安全,電暖氣不得隨意挪動。

  5、電暖氣上不得覆蓋、晾曬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災。

  6、電暖氣上不得噴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電暖氣的使用時間由管理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為避免超負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隨意調試、更改使用時間。

  五、消防設施

  1、倉庫區(qū)域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的《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規(guī)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2、庫房、貨場應根據(jù)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jié)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4、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信號報警設備。

消防安全制度5

  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定施工現(xiàn)場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問題,領導現(xiàn)場防火保衛(wèi)組,對現(xiàn)場消防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教育現(xiàn)場工作人員認真執(zhí)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組織,設立防火小組和消防小分隊,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微派建筑

  2、編制防火技術措施,現(xiàn)場用火嚴格執(zhí)行申請和看火制度。

  3、按要求配置消防滅火器材和設施,并合理布置(如消防高壓水泵、消火栓、消防水龍頭等)。消防器材要設明顯標志,周圍不能堆放物品,并且要經常檢查,設專人負責,各種消防器材不準隨便挪用,保持常備有效。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臨時消防龍頭和消防水池、防火砂池。并時刻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5、現(xiàn)場禁止使用明火,動火作業(yè)必須履行專職安全員審批制度。

  6、工作區(qū)和生活區(qū)的照明、動力電路皆由專業(yè)電工按規(guī)定架設,任何人不得亂拉電線,使用電飯煲、電爐等電器。

  7、材料保管:對儲存物品進行火災危險性的分類并分開存放,各種氣瓶等危險品應單獨設庫存放。

  8、木工作業(yè)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設,電氣設備應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電線短路。用電設備過載運行,嚴禁在作業(yè)場所吸煙生火;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9、電、氣焊作業(yè):電、焊機棚要有專人管理,焊割作業(yè)區(qū)與氣瓶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距離,乙炔發(fā)生器與氧氣瓶距離都應大于安全規(guī)定距離,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證完整有效,作業(yè)前應有書面防火交底,作業(yè)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yè)后清理燃物,切斷電源、氣源。

  10、涂噴漆作業(yè)防火:保證場所通風良好;禁止焊割作業(yè)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浸有涂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11、大型施工機械停放場、加油站遠離生活區(qū),設專人進行防火安全管理,消防器材按規(guī)定配備齊全。

  12、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明確任命各部門防火責任人,各司其職。實行逐級消防責任制并檢查執(zhí)行,處理隱患,獎罰分明。

消防安全制度6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對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辦理相關消防手續(xù),確保建設工程的合法性。單位屬于公眾聚集場所的,在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應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yè)。

  三、熟知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消防安全職和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四、擬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資源保證。

  五、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六、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并完整填寫防火檢查記錄。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七、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其中人員密集場所應組建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的數(shù)量不應少于本場所從業(yè)人員數(shù)量的30%。

  八、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消防安全制度7

  一、安裝和維修用電設備各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各技術規(guī)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安檢部門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臨時用電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jiān)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用電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xù),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三、戶外臨時線路裝置或架空線路應妥善安裝,嚴禁亂拉亂接。

  四、安裝的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相關安裝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五、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六、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對設各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yè)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七、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八、安全用火

  1.施工現(xiàn)場嚴禁吸煙。

  2.施工中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由專人保管,合理存放。

  3.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現(xiàn)場建立禁煙標志和防火安全制度牌。

  4.施工中不得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在現(xiàn)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措施,不得和其他工種交叉作業(yè)。

  5.現(xiàn)場嚴禁明火,要使用防爆電器。電器設備需由正式電工安裝,并設置配電箱,不得隨意亂拉臨時線,必要的臨時線要使用雙重護套電線。每天施工后進行安全檢查。

  6.現(xiàn)場嚴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裝修,必須使用的應進行防火處理。

  7.施工現(xiàn)場的堆料及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備,不得阻塞消防安全通道和疏散樓梯,并應及時清運垃圾。

  8.凡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設各、管道、地溝等處,動火前,必須進行置換清洗,隔絕易燃氣體來源,經檢查批準后方可動火,當動火場現(xiàn)場的條件發(fā)生變化時,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yè),待采取安全措施,經檢查批準后方可繼續(xù)動火。

  九、安全用電

  1.專業(yè)電工負責現(xiàn)場所有用電工作。

  2.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存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加工場所及防水作業(yè)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3.各級分電箱、用電箱必須安全可靠,嚴禁采購,使用不合格產品。

  4.電動工具必須保證技術狀態(tài)良好,嚴禁有漏電現(xiàn)象的機具參與作業(yè)。嚴禁違章使用機具。

  5.作業(yè)區(qū)內用電電壓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范要求,電線、電纜不準隨意亂架。

  6.電焊工作業(yè)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不得徒手操作。

  7.打孔剔槽作業(yè)時,必須清楚作業(yè)面內有無電線、電纜等預埋管線,防止破線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消防安全制度8

  1. 門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 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 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 超市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tǒng),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 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wèi)、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yǎng),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 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制度化。

  7. 超市內所有區(qū)域,包括銷售區(qū)域、倉庫、辦公區(qū)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 賣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xiàn)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 商場內所有開關必須統(tǒng)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tǒng)一由安全員關開,其他電力系統(tǒng)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 營業(yè)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tài)。

  12. 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yè)。

  13. 柜臺、陳列柜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14. 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jiān)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guī)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 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發(fā)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fā)現(xiàn)泄漏、揮發(fā)或溢出的現(xiàn)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 超市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tǒng)、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 部門配置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2. 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fā)生火情的隱患。

  3. 部門經理/主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安全部匯報(書面材料)。

  4. 安全部每周定期對全商場進行消防檢查,主要檢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險隱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等。

  5. 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檢查報告,每月呈報店經理和總部相關部門。

  6. 安全部須有專人負責政府消防安全檢查部門對商場的安全檢查的.準備、問題的整改等事宜。

  7. 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fā)現(xiàn),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和上報店經理;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8. 檢查消防重點區(qū)域和重點用電設備,執(zhí)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據(jù)需要,設置自動報警系統(tǒng)滅火等新技術來加強商場的預防、滅火功能。

  9. 檢查防火檔案、滅火作戰(zhàn)計劃、季度消防演習報告等,負責消防的安全員對相關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采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10. 檢查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情況,特別是對事故信息的分享,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是否定期、不間斷在進行。

消防安全制度9

  1、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與教育。

  2、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經營場所按規(guī)定要求配備滅火器、應急燈,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經營、生活場所有各自的防火分區(qū)和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設有疏散標志。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6、經營產所不得存放;。

  7、嚴格執(zhí)行用火安全制度,用火作業(yè)前應清除用火點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并準備適當種類、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8、嚴格控制野外用火。不得隨意丟棄煙蒂,不得在野外使用明火。未經允許不得在景區(qū)內使用明火取暖、燒烤、篝火等。

消防安全制度10

  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認真組織學習有關公安部、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qū)的有關文件精神,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切實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過各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使全公司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

  3、宣傳燃氣電氣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識。

  4、培訓消防設施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職消防員及值班操作人員應當按受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培訓。

  6、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確保一方安全。

  7、安全領導小組嚴格按照例會制度、學習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登記統(tǒng)計制度履行職責。

  8、結合實際開展防火安全教育,組織座談、提問題、找差距、訂措施,預防和制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二、安全巡查檢查制度

  1、值班人員按規(guī)定巡回路線,依次檢查電氣設備,保持正常運行。

  2、值班巡回檢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電負荷加重或超負荷時,遇有暴風雨雷電天氣變化時,設備故障危及正常運行時,應增加值班巡查次數(shù),加強對運行中的電器的監(jiān)視。

  3、加強節(jié)假日期間的安全防火檢查。

  4、值班巡邏中發(fā)現(xiàn)的電氣設備缺陷,損壞或火災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匯報。

  5、加強夜間對重點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要及時處理。

  6、嚴禁安全檢查管理人員、值班人員脫崗。

  7、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三、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管理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2、嚴禁占用疏散通道。

  3、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5、嚴禁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異情存在,有無異常情況。

  2、各類設施是否完好,運轉是否正常。

  3、值班期間24小時不缺人。

  4、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消防法,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干燥處,嚴禁曝曬或遮擋,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消防道路暢通。

  3、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指定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確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4、辦公樓、生產車間、倉庫、宿舍等重要場所的樓梯走廊、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暢通。

  5、每月檢查一次各類滅火器表壓,在壓力表的指針降至紅線時應送專業(yè)部門補充滅火藥劑或及時更換。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損壞和失效未及時維修、更換的,或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響滅火的,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其責任。

  7、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的記錄應齊全。

  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整改

  1、對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3、對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安全隱患、有關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根據(jù)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向公司安全委員會或者部門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公司安全委員會或者部門安全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5、在安全隱患未消防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確保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及時整改。

  6、安全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安全委員會責任人簽字,經確認后存檔備查。

  7、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1、在劃定的嚴禁煙火的場所或區(qū)域,設置醒目的禁火禁煙標志并嚴格執(zhí)行。

  2、照明用電應當與動力用電分開設置。電源開關、插座等,應當安裝在封閉式的配電箱內。

  3、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應符合消防規(guī)定要求,并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審批。

  4、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修。使用中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5、嚴禁個人拉設臨時線路,私接電源,使用電爐、熱得快,車間手機隨便充電等行為。嚴禁在消防重點部位等禁火區(qū)域吸煙、燃燒廢物。

  6、配電房、發(fā)電房等必須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辦事,嚴禁吸煙,禁明火,不準閑雜人員進入,離開時必須關好門窗。

消防安全制度1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景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景通知,若發(fā)現(xiàn)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jù)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堅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貼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堅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景、事故處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堅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景。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堅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jù)不一樣情景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景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景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本事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shù)卣畧蟾妗?/p>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shù)陌踩綦x,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xiàn)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一樣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jù)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到達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本事。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貼合本單位實際情景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景,發(fā)現(xiàn)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景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職責人,將依據(jù)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一樣的處理,除已到達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職責的事故職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jù)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景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xiàn)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景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供給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職責人可視情景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消防安全制度12

  1.火災遠離家庭,幸福平安一生。

  2.遭遇火情免不了,注意逃生最重要。

  3.強化消防監(jiān)督,消除火災隱患。

  4.掌握消防常識,遵守消防法規(guī)。

  5.消防連萬家,安全你我他。

  6.誓讓消防騰飛,奔向小康社會。

  7.強化消防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8.發(fā)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局面。

  9.普及消防知識,增強防火觀念貫徹《消防法》做好單位消防工作。

  10.堅持依法治火,保衛(wèi)遼寧平安。

  11.加強消防工作,振興遼寧經濟。

  12.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做一支人民滿意的消防隊伍。

  13.防火安全無小事,時時處處需留心。

  14.堅持依法治火,保衛(wèi)沈城平安。

  15.公眾聚集場所必須經過消防安全檢查方可投入使用。

  16.消防常識進萬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17.人人防災防火,家家平安快樂。

  18.要想人財安,防火位居先。

  19.學好活動知識,一生平安幸福。

  20.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社會穩(wěn)定人民平安。

消防安全制度13

  餐飲業(yè)是酒店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為確保餐廳的安全,特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營業(yè)期間,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要隨時完好。

  2、所有工作人員都要參加酒店的消防知識培訓,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四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引導人員疏散。

  3、所屬區(qū)域的電器設備使用時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操作人員使用前必須熟悉操作程序,出現(xiàn)故障時及時處理。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布置電源線路和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5、改、裝設施、設備前應與相關部門協(xié)調,不得擅自改、裝設施、設備,以免引發(fā)火險事故。

消防安全制度14

  一、廚房引起火災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積易燃油脂,煤氣爐未及時關閉、煤氣漏氣、油溫過高、電氣設備未及時切斷電源或超負荷用電等。

  二、防火要點:

  1、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之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清除,爐灶垢常清洗,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2、 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分神處理其它 廚務或與人聊天。

  3、 油鍋起火時,關閉爐火,立即用鍋蓋緊 閉,使之缺氧而熄,鍋蓋不密時,就近用酵粉或食鹽傾入,使之熄滅。

  4、 工作時切勿抽煙或將未熄滅的煙蒂隨便放置。

  5、 煙囪頂端,應裝不銹鋼的.防護罩,以防火星飛散。

  6、 各種電器設備在不用時間或用完后切斷電源,不能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接頭不牢或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報修,修復后才能使用。

  7、 每天倒空鍋中的殘油脂,煮鍋或炸鍋不

  能超容量及溫度使用。

  8、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可靠近火源,

  例如:酒精、汽油、煤氣罐等,不可放置于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

  9、 馬達動力機器使用過久,常會生熱起火,

  應切實注意檢修與保養(yǎng)。

  10、用電烹煮食物,須防水份燒干起火,用

  電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項電器。

  11、 電線配線除舊:外部絕源體破裂或插

  座損壞,立即更換修理,發(fā)現(xiàn)電線起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防導電。

  12、 使用煤氣鋼瓶不可橫放及開關不可

  有漏氣現(xiàn)象,萬一煤氣泄溢室內,容易引起火災及中毒之危險。

  13、 煤氣火災滅火方法:

  (1) 斷絕煤氣之源

  (2) 斷絕空氣供給

  (3) 降低周圍溫度

  (4) 用泡沫滅火器械滅火

  14、 每日工作結束時必須清理廚房衛(wèi)生,

  下班前由廚房防火安全員(兼職)檢查廚房情況,每天填寫《廚房班后消防安全檢查表》檢查電源、煤氣、熱源火種等開關是否關閉,防火檢查不可遺忘,以防萬一,

  15、 萬一起火,要立即救火,并立即求援

  消防中心,在消防隊未到之前,自己要先搶救,油類起火最好是用消防沙或滅火器來滅火。

消防安全制度15

  (公安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994〕 第19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貿市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的發(fā)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集貿市場,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市場登記的下列農副產品市場、日用工業(yè)品市場和綜合市場:

  (一)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100個以上的室內市場;

  (二)占地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200個以上的室外市場;

  (三)設在地下建筑內的市場。

  其他集貿市場結合當?shù)貙嶋H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 集貿市場嚴禁經營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條 集貿市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辦單位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協(xié)助,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實施監(jiān)督。

  第二章 消防組織

  第五條 集貿市場主辦單位應當建立消防管理機構;多家合辦的應當成立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的防火領導機構,統(tǒng)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 集貿市場的負責人為該市場的防火負責人。其主要職責是:

  (一)與參與市場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

  (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電等防火管理制度;

  (三)組織防火人員開展消防檢查,整改火險隱患,制定緊急疏散方案;

  (四)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制定滅火預案,開展滅火演練;

  (五)負責市場內滅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

  (六)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人員疏散,保護火災現(xiàn)場。

  第七條 各類集貿市場應當建立義務消防隊。下列集貿市場,應當配備專職防火人員:

  (一)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1000個以上的室內集貿市場;

  (二)占地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20xx個以上的室外集貿市場;

  (三)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100個以上的地下集貿市場。

  規(guī)模小于上述市場的其他集貿市場,可設兼職防火人員,有條件的可設專職防火人員。

  第八條 下列日用工業(yè)品市場及綜合集貿市場,應當建立不拘形式的專職消防隊。一時難于具備條件的,應當采取臨時有效應急措施。

  (一)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20xx個以上的室內市場;

  (二)占地面積20xx平方米或者攤位4000個以上的室外市場;

  (三)建筑面積20xx平方米或者攤位200個以上的地下市場。

  第九條 集貿市場應當實行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邏檢查制度。

  第十條 集貿市場內的各類人員,應當接受市場主辦或合辦單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各攤位經營人員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參加義務消防組織及撲救火災的義務。

  第三章 建筑防火管理

  第十一條 所有新建、擴建、改建及室內裝修的集貿市場,其防火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并報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審核。工程竣工后,應當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主辦單位和經營者如需改變建筑格局或使用性質,應當事先報經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審核批準。

  第十二條 凡在城鎮(zhèn)搭建室外集貿市場的,主辦單位或合辦單位應當事先將選址及占用場地等情況,報經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實施防火審核。

  第十三條 室外搭建的集貿市場,其頂棚應當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

  第十四條 室外集貿市場不得堵塞消防車通道和影響公共消防設施的使用;與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倉庫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場要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十五條 室外集貿市場在高壓電下兩側5米以內不得擺攤設點。

  第十六條 集貿市場要按商品的種類和火災危險性,劃分若干區(qū)域,區(qū)域之間保持相應的安全疏散通道。

  第四章 用火用電防火管理

  第十七條 集貿市場內嚴禁燃入煙花爆竹和焚燒物品。在劃定的嚴禁煙火的部位或區(qū)域,應當設置醒目的禁煙火標志。

  第十八條 集貿市場內的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要求。

  第十九條 集貿市場內經營者使用的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統(tǒng)一由主辦單位委托具有資格的施工單位和持有合格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修。

  嚴禁個人拉設臨時線路。

  第二十條 集貿市場營業(yè)照明用電,應當與動力、消防用電分開設置。

  第二十一條 室外集貿市場不應設置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第二十二條 集貿市場內的電源開關、插座等,應當安裝在封閉式的配電箱內。配電箱應當用非燃燒材料制作。

  第五章 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及管理

  第三十三條 集貿市場內的營業(yè)廳、辦公室、倉庫等用房,應當按照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由主辦或合辦單位負責配備相應的滅火機具。

  第二十四條 集貿市場建筑物內的固定消防設施的維修和保養(yǎng),由集貿市場產權單位負責。

  第二十五務 專職或義務消防隊所必需的消防器材裝備,由集貿市場主辦單位配備。

  第二十六條 各攤位應當在市場主辦或合辦單位的組織下,配置相應的滅火機具,并掌握使用方法。

  第二十七條 公共消防設施、器材,應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明確專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將公共消火栓圈入攤位內。

  第二十八條 集貿市場應當配備基本的消防通訊和報警裝置,一旦發(fā)生火災能做到及時報警。

  第六章 獎懲

  第二十九條 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場主辦或合辦單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予以表彰、獎勵。

  第三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按照有關法規(guī)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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