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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08 12:08:10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品1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店經營實際,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負責人,對本經營場所區(qū)域內的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負總責,統(tǒng)一領導、協(xié)調區(qū)域內的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食品經營企業(yè)應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制定以下制度:

  組織新入職員工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要求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并能夠貫徹執(zhí)行。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并建立培訓檔案。

  及時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和政策對員工進行培訓,對掌握情況進行考核。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嚴禁采購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yǎng)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替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簽是否表明下列事項。

  (一) 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guī)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guī)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yǎng)成分及其含量。

  采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采購《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禁止采購的不合格食品。

  嚴格執(zhí)行索證索票制度

  實行統(tǒng)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yè),可以由企業(yè)總部統(tǒng)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的證明文件。

  采購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規(guī)的規(guī)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蘋有中文標簽、中文卓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規(guī)定的,不得進口。

  商場、超市應當建立食品進貨允收期制度(允收期指商場、超市進貨日期距離該食品生產日期的最長期限)。

  商場、超市經營的食品或用于食用的贈品,均需要按照保質期確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貨食品早進貨查驗時應當在允收期規(guī)定的范圍之內,超過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貨。

  食品允收期界限劃分為:

  (一) 保質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為保質期的50%;

  (二) 保質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后3至4天;

  (三) 保質期少于7天的,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后2至3天。

  (四) 蔬菜、水果、鮮肉等無明確保質期的初級農產品由食品經營者按照保持品質的原則自行確定保質期,并依照前款規(guī)定確定允收期。

  (五) 進口食品可根據情況自行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臺賬)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 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采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賬。進口食品確保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者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二) 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fā)商或者廠商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

  (三)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zhí)行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執(zhí)行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加辛〖、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從業(yè)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四、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

  食品退市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食品經營者發(fā)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街道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視頻信息,要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著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商場、超市應當與其供貨商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上參照規(guī)范簽訂《不合格食品退市處理合同》。合同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guī)定自覺履行食品停止銷售、銷毀或者無害化處理的義務,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食品檢查、貯存、運輸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

  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期的食品。

  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

  一、商場、超市應當建立“臨時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qū)”制度,規(guī)范臨近保質期限食品的集中陳列和銷售。

  商場超市應當將“本區(qū)食品為臨近保質期食品,請消費者購買后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的提示語在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qū)醒目位置向消費者提示。

  二、商場、超市應當在下列規(guī)定的期限前,將臨近保質期限食品放入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qū)集中陳列和銷售:

  (一)食品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前45天:

  (二)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日前20天;

  (三)保質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

  (四)保質期30天以上不滿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

  (五)保質期16天以上不滿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

  (六)保質期少于15天的,期滿之日前1至4天。

  三、商場、超市應當在每天閉市前對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qū)內的食品進行逐件檢查,對為銷售的到期食品,應當在當日閉市后立即停止銷售、撤出貨架,并做好相關記錄。

  四、商場、超市應當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標明每批次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售應當做到先進先出。倉庫區(qū)域應當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qū)域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避免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

  五、散裝食品應當設置專門的銷售區(qū)域,以明顯的標志區(qū)分或隔離。銷售區(qū)域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嚴謹銷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jié)、銷售和存放設備、設施;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收貨工具分揀。

  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銷售散裝、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食品冷鏈制度

  在銷售如奶制品、豆制品等易敗變質食品時,在食品運輸、貯存、銷售過程中需保持食品標簽標示的保存溫度,以確保食品品質。設立專人記錄食品在運輸、貯存、銷售過程時的溫度,同時確保相應的冷凍(藏)設備的正常運轉。

  食品經營者承諾:認真貫徹執(zhí)行《食品安全法》,實踐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維護消費者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本食品經營企業(yè)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加強對企業(yè)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y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培訓目的:(一)加強本企業(yè)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yè)素養(yǎng)。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yè)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yè)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三)積極開展對本企業(yè)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yè)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

  第五條培訓方式:本企業(yè)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yè)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yè)培訓,并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培訓時間:本企業(yè)規(guī)定員工每周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及培訓制度

  1、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從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健康檢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時進行臨時檢查。健康證明應予公示。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 肝)、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從業(yè)人員應每日進行晨檢并記錄。有發(fā)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調離、返崗情況應詳細記錄。

  4、食品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應當建立健康檔案,以備查驗。

  5、食品從業(yè)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食品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等培訓。

  6、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以備查驗。

  二、食品經營過程控制制度

  1、食品從業(yè)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wèi)生,加工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2、具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粗加工、切配、烹調、主食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備餐等加工操作的場所和設施,以及食品庫房、更衣室、清潔工具存放場所等。

  3、食品處理區(qū)內應當設置相應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設施和用品。粗加工操作場所應當根據加工品種和規(guī)模設置清洗水池。

  4、食品處理區(qū)應當按照原料進入、處理、加工制作、成品供應的順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5、熟制食品加工必須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以及煎炸過度。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要徹底加熱后,才能供應。

  6、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需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

  7、制作加工過程中發(fā)現有超保質期、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不得加工使用。按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劑。

  三、食品經營場所及設施清洗消毒制度

  1、保持經營場所內外環(huán)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密閉盛放,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

  2、配備冷藏、保潔、消毒、三防設施,定期檢查和維護,加強安全操作規(guī)程培訓,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3、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4、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5、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進行洗滌消毒。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并有明顯標識。

  6、消毒要求:餐飲具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紅外線消毒保持120℃,10分鐘以上。以上消毒應有記錄,以備查驗。

  7、餐具消毒后專柜保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四、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為保證食品來源可溯,去向可查,責任可追,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2、采購食品必須索證:進貨時應查驗供貨方《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以確認供貨方和生產者的主體合法性。

  3、采購食品必須索票:購進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貨方索要發(fā)票或清單,并索取《食品質量檢測檢疫報告》等合格證明,對于沒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食品拒絕購進。

  4、采購食品必須查驗并建立進貨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保存相關憑證,并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為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保質期的,保存期限為二年。

  5、對無合法來源和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拒絕進貨。發(fā)現假冒偽劣食品,應及時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

  五、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食品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混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庫房應分開設置。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在同一庫房內應區(qū)分存放區(qū)域,并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防止蟲害藏匿且利于空氣流通。并定期檢查,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qū)分標識,設有效溫度計,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yǎng),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控制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6、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出產地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7、生鮮食品與熟食制品應分開存放并有標識,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為規(guī)范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根據《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yè)食品安全員制度試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2、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其經營規(guī)模和經營范圍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員,參加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3、組織從業(yè)人員開展食品安全培訓及健康檢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4、監(jiān)督落實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組織落實本單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處置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義務,配合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七、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

  1、為規(guī)范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2、依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jiān)督,承擔主體責任。

  3、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4、食品安全員應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

  5、食品安全員定期對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條件發(fā)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并向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6、各種檢查結果記錄及報告情況歸檔備查。

  八、廢棄物處置制度

  一、設廢棄物專用容器,與加工用容器有明顯的區(qū)分標志。

  二、廢棄物分類放置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水源及地面,防止不良氣味或污水的溢出,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三、廢棄食用油脂必須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管理。

  四、廢棄食用油脂應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

  五、廢棄食用油脂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六、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單位要建立臺賬,詳細記錄廢棄物的處置時間、數量、處理方式、收購單位、聯系人、電話、收貨人簽字等情況,并長期保存?zhèn)洳椤?/p>

  七、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廢棄物喂養(yǎng)畜禽,不得隨意傾倒、排放廢棄食用油脂。

  八、嚴禁亂倒亂堆廢棄物,禁止將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九、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防止或減輕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的社會危害,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方案。

  2、成立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3、建立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防范檢查登記本,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4、一旦發(fā)生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立即把傷病人員送往醫(yī)院進行積極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擴大。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和衛(wèi)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5、在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處置中,積極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好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有關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關系到廣大師生的安全、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化的幸福和社會的穩(wěn)定。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關食品衛(wèi)生、食堂加工相關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預防和報告制度

  1。食堂必須持有衛(wèi)生行政部門發(fā)放的衛(wèi)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

  2。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總務科負責日常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并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3。衛(wèi)生管理規(guī)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衛(wèi)生管理條款和從業(yè)人員工作責任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jiān)督。

  4。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wèi)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銷售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食堂管理人員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投毒事件發(fā)生,確保學生飲食的衛(wèi)生與安全。

  5。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飲用來歷不明的食物,發(fā)現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變質、污染和三無食品,應及時向學校和衛(wèi)生監(jiān)督部門報告。

  6。學校要制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發(fā)生食物中毒要及時起動應急機制,并實行緊急報告制度。發(fā)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信息應包括發(fā)生單位、地址、時間、疑似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并做好記錄。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報告,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8。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衛(wèi)生部和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對學校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二、學校食堂高危食品定點采購制度

  1。為嚴格把好食品的采購關,確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醬油、飲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鮮、涼菜等對人的.身體健康關系重大,易發(fā)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3。學校食堂采購高危食品,必須實行定點采購,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索證,以保證其質量。

  4。蔬菜容易殘留有機磷農藥,加工前應用清水漂浸兩小時以上;ú说臍埩艮r藥難以清除,四季豆未燒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蟶子、泥螺等海產品大腸菌容易超標,學校食堂應謹慎采購和加工。

  5。冷葷涼菜容易感染細菌,引發(fā)腸道傳染病,食堂不得采購和加工冷葷涼菜。

  6。學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點采購責任制,加強對食品采購的管理。如發(fā)現食堂未按要求定點采購,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因未定點采購而發(fā)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購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因定點采購點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學校食品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1。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建立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設立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2。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學校食品衛(wèi)生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對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等具體工作。

  3。學校食堂每月檢查兩次,及時排查相關安全隱患。檢查內容包括食堂食品衛(wèi)生、飲用水衛(wèi)生、學生自購食品的衛(wèi)生等。周查由總務處牽頭組織,月查由分管校長牽頭負責。要建立食品安全檢查臺帳,對發(fā)現的問題,要發(fā)出整改通知書,由受檢單位負責人簽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學校應及時向當地衛(wèi)生、工商等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4。學校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食堂的定期檢查制度,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本食品經營企業(yè)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 加強對企業(yè)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y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資料。本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培訓目的:

  (一) 加強本企業(yè)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yè)素養(yǎng),

  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 透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yè)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職責。特

  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yè)是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

  (三) 用心開展對本企業(yè)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yè)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 培訓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

  第五條 培訓方式:本企業(yè)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yè)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

  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yè)培訓,并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 培訓時光:本企業(yè)規(guī)定員工每周對食品安全資料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

  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七條 培訓要求:本企業(yè)員工要端正態(tài)度、明確目的,認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本企業(yè)員工不僅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還要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標準的具體規(guī)定。

  第八條 對新錄用員工為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九條 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安全依據,并作為員工晉級、加薪和獎懲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條 對本企業(yè)食品安排知識培訓及學習狀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狀況、學習狀況進行匯總、歸納、整理并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本食品經營企業(yè)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加強對食品進貨貨源的檢查驗收。

  第二條 本企業(yè)的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食品生產者貨其他供貨者之間

  的合同約定,對購進的食品質量進行檢查,貼合規(guī)定和約定的予以驗收的制度。

  第三條 檢查驗收的目的是為了對本企業(yè)銷售的食品貨源進行把關,保證本企業(yè)所銷售食品的質量。

  第四條 本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已經和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 本企業(yè)查驗資料:

  (一) 營業(yè)執(zhí)照;

  (二) 生產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

  (三) 標注透過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證書

  (四) 食品質量檢驗證明、檢疫證明

  (五) 銷售憑證

  (六) 其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證明文件

  (七) 對食品進行查驗,檢查食品包裝標識、外觀等資料。

  第六條 本企業(yè)對所進貨物進行檢查驗收,發(fā)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應提出異議,經進一步證實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絕驗收進貨。

  第七條 本企業(yè)員工務必嚴格執(zhí)行該制度,在簽訂購貨合同時,務必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并親自驗貨,貨證相符方可采購。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

  對食品經營企業(yè)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檢查。

  第二條 本企業(yè)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作為對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

  進行查驗的書面證明,應當真實。

  第三條 本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進貨時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資料。

  第五條 本企業(yè)須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價,且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條 實行統(tǒng)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yè),能夠有企業(yè)統(tǒng)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

  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yè)現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以加強企業(yè)員工健康狀況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條 食品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是為了防止食品生產經營從業(yè)人員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條 本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企業(yè)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員工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第五條 本企業(yè)員工健康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對新錄用員工或轉崗員工應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六條 對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這些疾病包括:

  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

  第七條 如發(fā)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中患有第六條規(guī)定的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

  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業(yè)將立即調換其工作,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的崗位。

  第八條 本企業(yè)建立健康檔案制度,記錄與員工健康狀況相關的信息。

  第九條 健康資料包括每位員工的既往病史、診斷治療狀況、家族病史及歷次體檢結果等。

  第十條 健康檔案應根據員工每年健康檢查狀況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健康檔案由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yè)現建立食品退市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yè)食品退市制度是指按照規(guī)定程序,對某一批次貨類別的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

  或其他的問題食品,透過核貨、退貨、召回、銷毀、補救措施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維護消費者利益的活動。

  第三條 本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企業(yè)入發(fā)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立即停止經營,并通知相關生產

  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狀況。

  第五條 退市食品種類:

  (一) 食品的供貨商未按規(guī)定帶給合法有效的證照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的;

  (二) 本企業(yè)在日常檢查中,發(fā)現銷售的`食品本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三) 本企業(yè)自檢過程中發(fā)現食品存在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四) 經國家認證的檢驗機構檢測,確認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五) 經食品安全專家評估認為具有潛在嚴重危害的;

  (六) 接到上級和本部門下架通知的。

  第六條 發(fā)現已經銷售或存儲待售的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

  單獨存放,通知食品供貨商生產廠家,并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第七條 加強日常檢查工作,對有過退市記錄的食品供應商、生產廠家的依照和食品合格證

  明等文件進行個性標準,及時清點下架退市食品的數量。

  第八條 本企業(yè)會加強和公司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及時反饋食品動態(tài)信息,用心協(xié)助工商部門對食品經營企業(yè)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九條 建立退市食品臺賬,記錄退市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庫存數量和銷售數量、生產批號、

  保存期、生產廠家或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銷售日期、處理狀況,且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食品檢查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yè)現建立食品的檢查制度,切實保證食品安全。

  第二條 本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食品檢查目的是及時發(fā)現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確保銷售食品質量安全。

  第四條 本企業(yè)檢查資料包括對經營設施條件自查和對所經營食品的安全進行檢查

  (一) 貯存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持續(xù)清潔;

  (二) 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儲存;

  (三) 銷售需低溫保存的食品,應當使用冷藏設施;

  (四) 冷藏溫度應當貼合食品標簽明示溫度已經食品安全要求;

  (五) 檢查食品,及時清理編制或者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六) 其他需要檢查的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設施。

  第五條 本企業(yè)由專人按早、晚兩個時光段各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如發(fā)現第四條所列問題應當堅決清理。

  食品存貯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yè)現建立食品存貯制度,確保食品貯存安全。

  第二條 本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企業(yè)存貯制度是按照經營食品的品質特性分類進行存貯。避免食品存貯在惡劣的

  條件下,是食品腐敗變質。

  第四條 應距離開放式廁所(包括倒糞池、化糞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鄧污染物較為集

  中的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場所直線距離10m以上,并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之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技術標準、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五條 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個人生活區(qū)分開。

  第六條 食品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上架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準,有異味或易吸潮

  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冷藏、冷凍時應分類擺放。

  第七條 銷售生鮮食品的,應當按照生鮮品的保鮮溫度要求,選取陳列設備,陳列設備應持續(xù)清潔,無積水和污漬。

  第八條 貯存生鮮區(qū)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輔料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柜),

  冷藏庫(柜)溫度-2℃--5℃,冷藏庫(柜)溫度低于-18℃。

  第九條 采用高溫保藏銷售熟食的應當另設專柜,設置隔離設施和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

  第十條 食品貯存應配備專用的消毒設備、隨時對存貯設備、工具、容器等進行洗涮消毒。 第十一條 食品儲存要做到先進先出,盡量縮短儲藏時光,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

  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一、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wèi)生條件。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衛(wèi)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采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衛(wèi)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wèi)生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并做好記錄。

  六、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并執(zhí)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進銷臺帳,適時對照自查,發(fā)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qū)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毀。

  八、經營生鮮食品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生鮮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后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fā)現食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柜進行促銷,并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柜、下架、銷毀、結算、建檔等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為落實本公司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應當自覺遵守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jiān)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組織食品從業(yè)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并將健康證明存檔備查。

  第三條

  重要食品協(xié)議準入制度

  本公司經營的預包裝食品,應當與優(yōu)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guī)范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系,簽訂協(xié)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準入、退出等有關規(guī)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yōu)質食品進入流通環(huán)節(jié)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公司采購食品,應當檢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是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本公司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建立電子臺賬。

  第五條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本公司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基金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六條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和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監(jiān)測信息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fā)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抽檢發(fā)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xié)助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提高至經營等相關情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關系到廣大師生的安全、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化的幸福和社會的穩(wěn)定。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關食品衛(wèi)生、食堂加工相關的管理制度:

  一、食堂必須持有衛(wèi)生行政部門發(fā)放的衛(wèi)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

  二、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總務處負責日常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并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三、衛(wèi)生管理規(guī)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衛(wèi)生管理條款和從業(yè)人員工作責任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jiān)督。

  四、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wèi)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銷售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食堂管理人員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投毒事件發(fā)生,確保學生飲食的衛(wèi)生與安全。

  五、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飲用來歷不明的食物,發(fā)現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變質、污染和三無食品,應及時向學校和衛(wèi)生監(jiān)督部門報告。

  六、學校要制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發(fā)生食物中毒要及時起動應急機制,并實行緊急報告制度。發(fā)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信息應包括發(fā)生單位、地址、時間、疑似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并做好記錄。

  七、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報告,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八、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衛(wèi)生部和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對學校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建立和執(zhí)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1、從業(yè)人員務必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2、從業(yè)人員務必持續(xù)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3、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從業(yè)人員務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衛(wèi)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5、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yè)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1、組織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制度;3、檢查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狀況并提來源理意見;4、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5、組織從業(yè)人員進行健康檢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7、配合食品藥品監(jiān)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實帶給有關狀況;8、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1、每一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2、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guī)范。3、對貯存、銷售的食品進行定期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貼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下架退市,停止銷售,并做好退市記錄。4、對發(fā)現不貼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通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做好相關記錄,將狀況及時報告轄區(qū)食品藥品管理部門。5、用心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項檢查活動,如實帶給被檢查食品的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相關信息。6、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采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在2 小時內報告事故發(fā)生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7、 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經營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關制度及經營項目及時書面報告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批發(fā)記錄制度。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理解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向供貨者索取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fā)業(yè)務時,向購貨者帶給銷貨憑證。按食品藥品管理部門要求,建立食品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貨日期等資料。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狀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貯存管理與廢棄物處置制度。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qū)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5、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貼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廢棄物質。6、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qū)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持續(xù)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處理制度。本單位發(fā)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盡可能及時召回已售出的問題食品如實記錄下柜和召回狀況,并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國家監(jiān)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七、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1、本單位加強對臨近保質期食品的管理,杜絕過期食品上柜銷售。臨近保質期食品標準如下:(一)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滿之日前45天;(二)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三)保質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四)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五)保質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六)保質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滿之日前2天。2、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臨近保質期標準,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費者注意查看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效日期。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qū)或專柜,并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qū)(柜)”,“請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字樣。3、將正常食品與臨近保質期食品捆綁銷售的,或者將臨近保質期食品作為贈品的,要在該臨近保質期食品上粘貼“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等方式,向消費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并不得隱藏該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4、對于現場制售及廠家配送的涼拌菜、散裝熟肉制品、糕點(無餡料的熱加工產品除外)等易腐敗變質的食品,做到當天生產、當天銷售;當天未售出的不再進行銷售。5、現場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裝食品應每批次標明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

  售應先進先出。倉庫區(qū)域要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qū)域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6、建立營業(yè)場所臨近保質期食品定時、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檢查庫存和待銷售食品,發(fā)現食品臨近保質期時,應及時轉至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qū)或專柜。

  八、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方案。1、為應對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要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2、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時2小時內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3、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食品售后服務規(guī)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用心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用心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xié)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十、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qū)域,以明顯的標志區(qū)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jié)、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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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為保證食品衛(wèi)生,確保師生身體健康,依據《食品衛(wèi)生法》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如下衛(wèi)生制度。

  一、衛(wèi)生許可證懸掛醒目處,從業(yè)有員持有效合格證培訓后方可上崗。

  二、從業(yè)人員每年體檢一次,凡患有傳染病者不得從事接觸食品的工作。

  三、從業(yè)人員上班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保持個人衛(wèi)生。

  四、做好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周一清洗。

  五、食品用工具每次用后要洗凈,保持潔凈。餐(飲)具做到“一洗、二刷、三洗、四消毒”。

  六、不進購、不加工、不出售腐爛、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對購買的東西做好臺帳。

  七、生、熟食品及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顯的標記,分類存放,不得混放。

  八、做好操作間衛(wèi)生,冷葷配餐所有用具必須專用,并有明顯標記。

  九、及時處理好垃圾,垃圾桶應有蓋,做好“防蠅、防塵、防鼠”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1、進銷臺帳制度:主要包括如實記錄每種食品、進貨時間、來源、名稱、規(guī)格、數量等內容,還要記錄銷售的食品名稱、流向、時間、規(guī)格、數量等內容,以及執(zhí)行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范圍和責任方式,記錄的各類臺帳的整理保管等內容。

  2、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認真落實以采取索證索票的方式,審驗食品生產者或者供貨者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以及執(zhí)行該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范圍和責任方式,備案的各類證、票的整理保管等內容。票據保存2年以上。

  3、質量承諾制度:對其經營的食品的質量保證的承諾,以及采取質量先行負責、質量“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和違反質量的責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應當要嚴格食品退市制度,對自行檢查出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監(jiān)管機關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時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銷毀等有效措施等內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經營者發(fā)生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

  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對已經售出的食品,在能夠覆蓋銷售范圍內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yè)場所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負責將食品追回等內容。

  6、食品貯存清理制度:在經營食品中,食品經營者應當具備符合衛(wèi)生和安全條件的食品貯存場所,使用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規(guī)章制度要求的設備和工具,采取科學、衛(wèi)生、安全的方法,對食品進行貯存和對貯存場所進行清理,定期檢查經營場所的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食品內容。銷售的食品應離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裝食品管理制度:在經營過程中,對經營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和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聯系方式,散裝食品的衛(wèi)生措施、安全措施。

  8、從業(yè)人員管理及健康檢查制度:對其從業(yè)人員在食品進、銷、存、損、退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職責、日常管理、責任范圍及追究,以及對從業(yè)人員身體健康狀況是否符合法寶的從業(yè)要求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更換崗位或者不得繼續(xù)從事相關工作等內容。

  9、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及應急預案:在經營活動中發(fā)生或發(fā)現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以及事先制定預防方案,并按照預案采取有效應急措施,阻止事態(tài)的進一步發(fā)展,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內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2、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fā)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應保證來源合法安全,禁止生產經營《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的食品。

  3、加工經營過程中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接觸,成品、半成品、原料應分開加工、存放;員工要經常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應消毒手部,發(fā)現有發(fā)熱、咳嗽、腹瀉等癥狀及化濃性皮膚病者,應立即停止其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潔,避免昆蟲、鼠類等動物接觸食品。

  4、熟制食物應燒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產品,中心溫度應高于70℃,如在常溫下保存,應于出品后2小時內食用。

  5、禁止使用毒蘑菇、發(fā)芽馬鈴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及原料,餐飲業(yè)禁止使用亞硝酸鹽。

  6、豆?jié){、四季豆應按要求煮熟燜透,有效預防生食有毒有害食物中毒。

  7、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及售賣間,加強員工的`道德教育。

  8、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fā)生時,應迅速啟動突發(fā)食品事故應急預案,立即上報相關部門和組織患者到正規(guī)醫(yī)療機構救治,并停止制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jiān)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本公司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一條 加強對企業(yè)職工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室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y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二條 培訓目的:

  (一) 加強本公司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yè)素養(yǎng),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 通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公司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yè)是食品安全企業(yè)第一責任人。

  (三) 積極展開對本公司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公司食品經營安全。

  第三條 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

  第四條 培訓方式: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yè)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訓,并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五條 培訓時間:本公司規(guī)定員工每周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六條 培訓要求:本公司員工要端正態(tài)度、明確目的,認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本公司員工不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還要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標準的具體制定。

  第七條 對新錄用員工及轉崗員工在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八條 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安全依據,并作為員工晉級、加薪和獎懲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九條 對本公司食品安排知識培訓及學習情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情況、學習情況進行匯總、歸納、整理并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預防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的發(fā)生,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保護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品安全負總責。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職責,造成學校發(fā)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應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1、未建立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的;

  2、學校食堂未取得衛(wèi)生許可證的;

  3、學校食堂從業(yè)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或存在影響食品衛(wèi)生病癥未調離食品工作崗位的,以及未按規(guī)定安排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衛(wèi)生知識培訓的;

  4、違反《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的;

  5、瞞報、遲報食物中毒事故,或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施救致使事態(tài)擴大的;

  6、未配合衛(wèi)生行政部門進行食物中毒調查或未保留現場的。

  三、追究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的原則 :

  1、發(fā)生一般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50人的,追究相關管理責任人的責任。

  2、發(fā)生較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5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的,追究相關管理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人的責任。但在事故發(fā)生前已將食品安全隱患整改方案書面報告學校的,應減輕相關管理責任人的責任。

  3、發(fā)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100人或出現≥3例死亡病例,追究相關管理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人的責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為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guī)范餐飲服務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制定以下各項管理制度。

  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從事食品操作與服務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yè)人員有發(fā)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yè)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yè)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yè)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及晨檢。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統(tǒng)一保管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明(或復印件),以備檢查。

  從業(yè)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yè)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guī)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原料采購查驗和索票索證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

  和索證索票制度。

  二、餐飲服務提供者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fā)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三、餐飲服務企業(yè)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

  四、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zhèn)洳。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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