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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08 13:04:14 制度 我要投稿

[實用]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財務檔案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有效保護和利用會計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管理會計檔案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會計檔案是指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等過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yè)務事項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等各種形式的會計資料,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會計檔案。

  第四條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主管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國統一的會計檔案工作制度,對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jiān)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管理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會計檔案工作,并對本行政區(qū)域內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jiān)督和指導。

  第五條單位應當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技術和措施,保證會計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安全。

  單位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會計檔案。單位也可以委托具備檔案管理條件的機構代為管理會計檔案。

  第六條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ㄒ唬⿻嫅{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ǘ⿻嬞~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ㄋ模┢渌麜嬞Y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第七條單位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通信等信息技術手段管理會計檔案。

  第八條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內部形成的屬于歸檔范圍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ㄒ唬┬纬傻碾娮訒嬞Y料來源真實有效,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和傳輸;

 。ǘ┦褂玫臅嫼怂阆到y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資料,能夠輸出符合國家標準歸檔格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

 。ㄈ┦褂玫碾娮訖n案管理系統能夠有效接收、管理、利用電子會計檔案,符合電子檔案的長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電子會計檔案與相關聯的其他紙質會計檔案的檢索關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電子會計檔案被篡改;

 。ㄎ澹┙㈦娮訒嫏n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纬傻碾娮訒嬞Y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第九條滿足本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條件,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附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guī)定的電子簽名的,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第十條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第十一條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第十二條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移交手續(xù)。

  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xù),嚴禁篡改和損壞。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歸還。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zhí)行,本辦法規(guī)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六條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并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經鑒定,仍需繼續(xù)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第十七條會計檔案鑒定工作應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單位會計、審計、紀檢監(jiān)察等機構或人員共同進行。

  第十八條經鑒定可以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ㄒ唬﹩挝粰n案管理機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ǘ﹩挝回撠熑、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ㄈ﹩挝粰n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并與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jiān)銷。監(jiān)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guī)定,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jiān)銷。

  第十九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會計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毀,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或轉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二十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或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處置。

  第二十一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xù)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xù)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yè)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處置,各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yè)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yè)務相關方保存,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單位因業(yè)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yè)務單位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yè)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承接業(yè)務單位保存,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續(xù)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xù)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當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需要移交給建設項目接受單位的,應當在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后及時移交,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二十四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xù)。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有關負責人負責監(jiān)督。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jiān)督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元數據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檔案接受單位應當對保存電子會計檔案的載體及其技術環(huán)境進行檢驗,確保所接收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條單位的會計檔案及其復制件需要攜帶、寄運或者傳輸至境外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單位委托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應當在簽訂的書面委托合同中,明確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及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guī)處理處罰。

  第二十八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zhí)行文書檔案管理規(guī)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九條不具備設立檔案機構或配備檔案工作人員條件的單位和依法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其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三十條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檔案局,國務院各業(yè)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fā)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同時廢止。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有效保護和利用會計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管理會計檔案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會計檔案是指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等過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yè)務事項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等各種形式的會計資料,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會計檔案。

  第四條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主管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國統一的會計檔案工作制度,對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jiān)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管理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會計檔案工作,并對本行政區(qū)域內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jiān)督和指導。

  第五條單位應當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技術和措施,保證會計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安全。

  單位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會計檔案。單位也可以委托具備檔案管理條件的機構代為管理會計檔案。

  第六條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ㄒ唬⿻嫅{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ǘ⿻嬞~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ㄋ模┢渌麜嬞Y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第七條單位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通信等信息技術手段管理會計檔案。

  第八條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內部形成的屬于歸檔范圍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ㄒ唬┬纬傻碾娮訒嬞Y料來源真實有效,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和傳輸;

 。ǘ┦褂玫臅嫼怂阆到y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資料,能夠輸出符合國家標準歸檔格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

  (三)使用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能夠有效接收、管理、利用電子會計檔案,符合電子檔案的長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電子會計檔案與相關聯的其他紙質會計檔案的檢索關系;

 。ㄋ模┎扇∮行Т胧,防止電子會計檔案被篡改;

 。ㄎ澹┙㈦娮訒嫏n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六)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第九條滿足本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條件,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附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guī)定的電子簽名的,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第十條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第十一條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第十二條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移交手續(xù)。

  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xù),嚴禁篡改和損壞。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歸還。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zhí)行,本辦法規(guī)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六條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并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經鑒定,仍需繼續(xù)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第十七條會計檔案鑒定工作應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單位會計、審計、紀檢監(jiān)察等機構或人員共同進行。

  第十八條經鑒定可以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ㄒ唬﹩挝粰n案管理機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ǘ﹩挝回撠熑、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并與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jiān)銷。監(jiān)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guī)定,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jiān)銷。

  第十九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會計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毀,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或轉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二十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或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處置。

  第二十一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xù)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xù)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yè)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處置,各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yè)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yè)務相關方保存,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單位因業(yè)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yè)務單位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yè)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承接業(yè)務單位保存,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續(xù)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xù)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當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需要移交給建設項目接受單位的,應當在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后及時移交,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二十四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xù)。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有關負責人負責監(jiān)督。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jiān)督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元數據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檔案接受單位應當對保存電子會計檔案的載體及其技術環(huán)境進行檢驗,確保所接收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條單位的會計檔案及其復制件需要攜帶、寄運或者傳輸至境外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單位委托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應當在簽訂的書面委托合同中,明確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及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guī)處理處罰。

  第二十八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zhí)行文書檔案管理規(guī)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九條不具備設立檔案機構或配備檔案工作人員條件的單位和依法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其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三十條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檔案局,國務院各業(yè)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縣會計結算中以下簡稱“中心檔案管理,確保各統管單位會計檔案完整、安全,更好地為統管單位服務,根據國家《檔案法》及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會計集中核算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檔案是指中心本身工作相關的檔案以及與會計集中核算管理相關的檔案,即在會計集中核算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有利用和保存價值的文件、憑證、賬冊、報表等不同形式或載體的歷史記錄,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

  第三條中心成立檔案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日常檔案管理及檔案管理達標升級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成立檔案鑒定小組,負責確定檔案管理的范圍和檔案質量鑒定。

  第四條中心設立綜合檔案室,對所有檔案進行集中統一管理,由事務部具體負責,各統管會計為兼職檔案管理員,負責對統管單位的會計檔案整理歸檔工作。

  第二章綜合檔案室領導職責

  第五條分管領導的職切實貫徹執(zhí)行《檔案法》,以法治檔,依法把綜合檔案管理工作納入單位發(fā)展計劃加強對本中心的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的領導工作,并把檔案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協調解決檔案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加強對綜合檔案室機構網絡人員的組織領導,并幫助做好經費的落實工作。

  第六條綜合檔案室主任職負責綜合檔案室的業(yè)務領導工作,定期召開檔案管理工作會議,部署檔案工作計劃領導檔案工作人員實行檔案業(yè)務管理的規(guī)范化,科學化工作,不定期地對檔案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配合專職檔案員對兼職檔案人員的檔案工作實行監(jiān)督、指導組織鑒定小組,定期對檔案進行鑒定,決定檔案存毀利用各種形式宣傳《檔案法》,提高本中心人員的檔案意識。

  第三章綜合檔案室工作職責

  第七條認真貫徹黨和國家對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各級領導部門對檔案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努力提高本中心檔案工作水平,為各項工作服務。

  第八條加強檔案的科學管理和保護工作,對檔案室的檔案進行科學分類、排列、編號,庫房達到“八防”、“三無”要求。

  第九條做好日常的檔案收集、整理、鑒定、統計、利用工作,及時收集在社會活動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材料。

  第十條根據工作需要組織編寫本單位組織沿革、大事記和其它可作參考的資料,積極為利用者提供方便。

  第十一條及時準確地掌握檔案資料的利用效果,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做好檔案信息的反饋工作和交辦的`其他檔案資料工作。

  第四章專(兼)職檔案員崗位職責

  第十二條認真學習檔案業(yè)務知識,不斷提高檔案專業(yè)水平。

  第十三條堅持貫徹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努力完成上級檔案管理部門布置的各項任務。

  第十四條負責制定本中心檔案工作細則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十五條指導、監(jiān)督、檢查和負責本中心各部門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歸檔工作。

  第十六條集中統一管理本中心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提高利用效率,為各項工作服務。

  第十七條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下,對本部室的檔案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第十八條嚴格執(zhí)行檔案工作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積極宣傳檔案工作的重要意義,努力為領導當好參謀。

  第十九條負責對本中心檔案材料的鑒定工作,按規(guī)定做好已過期無保存價值的檔案材料的銷毀工作。

  第五章檔案接收與統計

  第二十條凡在中心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類文件材料,由各統管會計立卷,并于次年6月底前向檔案室移交。文件承辦人辦理完畢的文件材料,應及時送交事務部歸檔立卷。

  第二十一條中心檔案室接收的檔案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檔案制成材料和書寫材料應符合標準。檔案要分類清楚,組卷合理,排列正確科學,裝訂結實美觀,便于保管利用。第二十二條交接雙方根據移交目錄清點核對后,簽名蓋章,辦妥交接手續(xù)(一式二份)。第二十三條檔案室應建立檔案收進、移出、利用、鑒定、查閱、保管數量登記簿和統計簿,做到家底清楚、賬實相符、定期核對。

  第二十四條日常工作中,根據縣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部門要求,及時上報各項統計數據,統計數據應經領導審核簽章和填報人蓋章,方能上報。

  第六章檔案保管和庫房管理

  第二十五條庫房內應做到“八防”:即防火、防盜、防溫、防濕、防光、防塵、防蟲、防霉。

  第二十六條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房,禁止在庫房吸煙,并定期做好消防設施的檢查工作。

  第二十七條庫房內不得存放食品和雜物,定期打掃衛(wèi)生,保持庫房整潔。

  第二十八條適時做好通風、除濕、密閉工作,溫度盡量控制14℃—24℃相對濕度控制45%—60%范圍內,每天做好記錄。

  第二十九條非本中心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如因工作需要在本中心檔案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

  第三十條定期進行庫房檔案資料檢查。對新收入庫的檔案事先均需嚴格檢查,安放除蟲劑,防止檔案蟲蛀和霉變,同時進行檔案進出登記。

  第三十一條庫房鑰匙由專人保管,庫房門窗必須緊閉,下班前認真檢查,管理好電源,做到人離燈熄、電源切斷,確保庫房安全。

  第三十二條庫房內檔案應分類存放,排列整齊,并編上號碼。

  第三十三條檔案保管人員應定期檢查、清點檔案,發(fā)現缺少或破損,立即進行查錄或修復,確保保存的檔案賬實相符,無失少,無破損。

  第七章檔案保密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zhí)行《檔案法》、《保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貫徹突出重點、積極防范的方針,確保檔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五條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第三十六條查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并在指定地點查閱。

  第三十七條加強有密級檔案的管理,建立健全移交、保存、利用、借閱、復制、銷毀等制度。查閱秘密檔案必須履行請示、審核、登記手續(xù),并將復制件按原件要求管理,不得擅自降低、解除復制件的密級。

  第三十八條銷毀過期檔案或材料,應該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八章檔案調閱

  第三十九條查閱檔案者,需說明利用目的,辦理借閱手續(xù),必須先登記后查閱或復制。第四十條中心工作人員、單位財務經辦員查閱檔案的,須按規(guī)定填寫《檔案調閱(復制)登記表》,經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或登記后向檔案室調閱(復制)檔案。

  第四十一條審計、稅務、公檢法等執(zhí)法部門以及其他外部單位查閱檔案的,須憑相應文件或介紹信,填寫《檔案調閱(復制)登記表》經中心主任簽字同意后調閱(復制)檔案。第四十二條查閱秘密檔案資料時,需由查閱者提出申請,報中心主任審核批準后,方可查(借)閱。

  第四十三條非中心工作人員查閱少量檔案時,一般應在中心工作人員陪同下并在檔案調閱室內查閱。

  第四十四條單位需借閱會計檔案并帶離本中心使用的,應當按規(guī)定辦理檔案借閱手續(xù),填寫《會計檔案借閱單》,執(zhí)法部門借調其他單位檔案的,應附有相關文件依據或介紹信。《會計檔案借閱單》應加蓋借閱單位公章,經中心主任審批后借閱。

  第四十五條平時查借閱檔案應于當日歸還,遇同級審計,最多不得超30天,超期借閱應辦理延期手續(xù)。逾期不還的,檔案管理人員應主動催收,收回的檔案應認真檢查有否缺損等情況。借閱者不得將檔案轉借他人,更不得擅自外借給其他單位。

  第四十六條查(借)閱檔案必須嚴守秘密,不得翻閱和抄錄查(借)閱范圍以外的檔案內容,不得向他人泄露檔案內容。

  第四十七條查(借)閱檔案必須保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不得損毀檔案,如有違反,按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檔案通過利用,不論其利用的方式和效果如何,均需及時填寫《檔案利用效果反饋表》,工作人員應協助利用者辦好利用登記手續(xù),同時認真做好檔案利用效益反饋信息的收集、積累分析、匯總工作。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事務部負責解釋第五十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實施。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3

  一、目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于印發(fā)《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guī)定,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完善財務檔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用于財務部檔案的管理。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執(zhí)行文書檔案管理規(guī)定,不適用本制度。

  三、管理職責

  財務部負責檔案的整理、編號、歸檔、調閱、借閱等,對財務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負責,對于應當入庫保管的資料應及時入庫納入管理。

  四、會計檔案范圍

  包含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3、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yè)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以及有關的電子數據和相應軟件資料。

  五、會計檔案的管理

  1、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

  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統一”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一、檔案形成統一、管理要求統一,并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1)分類標準統一。一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2)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

  3)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

  2、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按年分月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憑證裝訂前應準備的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按憑證匯總日期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3)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4)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fā)現缺號要查明原因。檢查附件有否漏缺,如:領料單、入庫單是否隨附齊全。

  5)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6)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a、裝訂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b、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制,封面規(guī)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c、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厘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7)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a、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b、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

  3、會計賬簿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賬簿裝訂的基本要求:

  1)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賬戶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xù)。

  2)然后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該賬簿按頁數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活頁賬簿裝訂要求:

  a、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加上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b、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yè)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

  3)在賬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經辦人)簽章。

  4)賬簿裝訂后的其他要求:

  a、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的現象。

  b、封面應齊全、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

  c、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4、會計檔案的移交歸檔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本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由會計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統一保管。

  2)移交檔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該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部門應當會同財務部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5、會計檔案的保管

  1)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共5類(詳見附表一),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2)會計檔案室的要求:應選擇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室內應經常保持清潔衛(wèi)生,以防蟲蛀、防鼠咬。保持通風透光,并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閱的地方,并防止潮濕。

  3)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柜里,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4)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5)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來的紙質會計檔案,使用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應報財政局備案。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6、會計檔案的借閱

  1)會計檔案為本公司所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本公司人員需要檔案資料,在登記報批后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翻閱或者復印。

  2)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xù)。由檔案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3)借閱手續(xù):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姓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

  7、會計檔案的銷毀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注明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經公司總經理審批簽署意見,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后方可予以銷毀。

  2)銷毀會計檔案時,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共同派員監(jiān)銷。在銷毀前清點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jiān)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公司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3)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單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4)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六、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財務部。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4

  人民醫(yī)院會計檔案管理制度4

  1、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2、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科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編造清冊移交檔案室保管。財務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會計檔案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應限期歸還。

  4、各種會計檔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會計月、季報表

 。2)15年保管期:總帳、明細分類帳;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會計移交清冊

 。3)25年保管期: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

  (4)永久性保管期:會計年度決算報表;會計檔案保管,銷毀清冊;職工工資及獎金發(fā)放清冊。

  5、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科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報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銷毀時,應由檔案室、財務科共同派員監(jiān)督。監(jiān)銷人在銷毀后必須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jiān)銷情況報告領導。

  6、會計檔案銷毀前,對本單位認為重要的會計資料,應復留存,以便備查。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5

  1.目的:會計檔案是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會計檔案管理體系

  3.1公司檔案室、財務部及各獨立核算單位檔案室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

  3.2公司總經辦、財務部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3.3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4.會計檔案范圍

  4.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yè)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4.2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4.3會計帳薄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薄,其他會計帳薄。

  4.4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和其他財務報告。

  4.5財會電算化檔案:主要是存儲會計數據和程序的磁盤或光盤及其它存儲介質,系統開發(fā)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以及其它會計資料。

  4.6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銀行對帳單,物資盤存表,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yè)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5.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5.1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5.2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6.會計檔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會計資料的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xù)。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閱、復印財會資料時,應事前由公司總經辦批準。

  6.2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7.會計檔案的保管期

  7.1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20xx年、20xx年、25年5類(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本辦法規(guī)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zhí)行。

  7.4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的保管期限辦理。

  8.會計檔案的銷毀

  8.1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規(guī)定不得銷毀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8.1.1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8.1.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8.1.3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jiān)銷;

  8.1.4監(jiān)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jiān)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8.2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8.3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9.會計檔案的管理

  9.1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9.2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yè)務主管公司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9.3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xù)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xù)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yè)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后原機構代管,各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yè)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yè)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9.4單位因業(yè)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yè)務單位可查閱、復制與其業(yè)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yè)務承接單位保存,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9.5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一方存續(xù)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xù)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由原各單位保管。

  9.6在建設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后移交建設項目的接受單位,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9.7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xù)。

  9.7.1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9.7.2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監(jiān)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jiān)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9.8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zhí)行文書檔案管理規(guī)定,不適用本辦法。

  10.附則:

  10.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guī)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guī)定即行廢止。

  10.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修改時亦同。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興隆縣匯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各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guī)定,結合各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興隆縣匯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各單位。

  第三條各單位財務部門及各單位檔案室共同負責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損毀、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會計檔案的分類

  第四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yè)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會計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yè)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軟件數據資料、程序資料及存儲于磁性介質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等。

  第三章會計檔案的保管

  第五條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各單位財務部門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會計檔案可暫由各單位財務部門保管,保管期限為1年。期滿之后,應當由各單位財務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檔案室統一保管。移交檔案室保管的會計檔案,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

  第六條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同時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xù)。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八條本制度規(guī)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制度附表所列期限執(zhí)行。

  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制度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第九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1、由各單位檔案室會同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各單位檔案室、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jiān)銷。

  4、監(jiān)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jiān)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五章特殊情況的處置

  第十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十一條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各單位,在年底時要保存電算化檔案一式三份(電腦、移動硬盤、光盤均可)。

  第十二條單位因撤銷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檔案室保管。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移交

  第十三條各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

  檔案交接手續(xù)。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同時負責監(jiān)交。交接完畢,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jiān)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簽章。

  第七章附則

  第十四條各單位要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不需再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需要貫徹到各單位財務處相關人員。

  第十六條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一: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會計檔案查閱流程圖

  附件三:會計檔案移交流程圖

  附件四:會計檔案銷毀流程圖

  附件五:制度執(zhí)行情況檢查計劃及制度培訓計劃表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建龍鋼鐵控股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附件一: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會計檔案查閱流程圖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會計基本規(guī)范指導意見》、《銀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和《江蘇省農村信用社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結合我市農村信用社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指會計檔案是農村信用社在業(yè)務經營和財務活動中形成的會計記錄和重要史料,是金融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聯社財務會計部門負責轄內農村信用社會計檔案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查閱、交接、銷毀和保密制度。接受省聯社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第二章會計檔案的分類

  第四條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

 、鍟嫅{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鏁嬞~簿類:總賬、各種分戶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賬、低值易耗品管理賬、附注賬簿、其他賬簿;

 、缲攧諘媹蟾骖悾涸露取⒓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余額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㈣其他類:銀行對賬單、各種登記簿、會計檔案移交(保管、銷毀)清冊、機構撤銷(合并)交接清冊、房屋購建的契據、計算機運行日志、客戶掛失申請書、聯行查詢、查復書等。第三章會計檔案的歸檔

  第五條會計檔案應整理立卷,裝訂成冊,按照保管期限、類別和形成時間進行分類,編制會計檔案保管登記簿,以便查閱。采用非紙介質存儲會計檔案的,應能滿足閱讀及打印要求。

  第六條會計檔案歸檔的基本要求:

 、宸诸惤M卷。

  會計檔案立卷應采用“年度/保管期限/檔案類別”的分類方法。即先將同一年度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保管期限分類,再將同一期限的報表、賬簿、憑證等按類分開組卷并形成分類索引。 ㈡整理與裝訂

  1、會計憑證的整理與裝訂。憑證按日整理裝訂。憑證整理應按照科目順序排列,同科目按照先現金后轉賬順序排列,現金傳票按照收付順序排列,轉賬傳票按照借貸順序排列,表外科目按照收付順序排列。憑證過少的可將同一月份若干日憑證(不得超過5日)按日順序合并裝訂,并用封面隔開;憑證過多的可分若干冊裝訂。裝訂成冊的憑證應在傳票封面上填明要素,編寫順序號,注明日期、保管期限及檔案號,由裝訂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加封處簽章。

  2、會計賬簿的整理與裝訂?傎~按月分科目順序整理裝訂,分戶賬將電腦打印分戶賬和手工記載分戶賬分開裝訂,分戶賬分科目、賬號按年整理裝訂。在年度中間更換或結清的賬頁,應按照賬號順序分科目妥善保管,待年度終了統一整理裝訂。賬頁過多可分冊整理裝訂。整理裝訂成冊的賬頁,要填寫“賬首”和“賬頁目錄”,另加封面、封底,在裝訂處加封并登記封面,注明名稱、年度、保管期限、檔案號,由裝訂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加封處簽章。

  3、會計報表的整理與裝訂。按日打印的報表按月分類整理裝訂,按月、按季打印的資料以及結息和其他資料按年分類整理裝訂,另加封面、封底,在裝訂處加封,登記封面,注明名稱、年度、保管期限、檔案號,由裝訂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加封處簽章。

  4、不需連續(xù)記載的各種登記簿應根據類別、使用年度和保管期限,統一編列檔案號,作為相關年度的會計檔案歸檔。連續(xù)記載的登記簿應按啟用時間順序編號,作為永久性檔案統一編號歸檔。

 、绫4鏁嫏n案資料的磁盤或其他介質,也應按照檔案資料的“年度/保管期限/類別”加以分

  類、編號、張貼標簽并加裝介質封套,注明檔案資料名稱、年度、保管期限及檔案號,由經辦人員在標簽及介質封套上簽章。

 、钑嫏n案可采用紙、磁、光盤、縮微膠片等方便實用、易于保管的介質保存。原始憑證、票據、合同、股金證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資料,應保存紙質檔案。

 、槠渌麜嫏n案的整理與裝訂,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第四章會計檔案的保管

  第七條各單位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保管。主管會計為兼職會計檔案管理員。檔案室應達到“五防”、“五無”的標準,即: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無火患、無蟲蛀、無霉爛、無鼠咬、無失竊。磁介質檔案保管應具備防磁條件,每年翻錄一次,實行雙備份異地分別保管。磁介質檔案應打印出書面檔案裝訂保管。檔案室應按規(guī)定建立健全各類會計檔案管理登記簿。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5年和永久保管。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從會計檔案形成的次年1月1日算起,可以延長,但不能縮短。

  同一介質上有不同保管期限會計檔案的,應按最長期限保管。同一會計檔案采用不同介質保管的,至少應有一種介質的會計檔案滿足保管期限的要求。

  第九條存款人開設的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資料、會計電子化系統開發(fā)和修改的文檔資料應作為會計檔案進行管理。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資料保管期限為該賬戶銷戶后10年,會計電子化系統開發(fā)和修改的文檔資料保管期限為該系統停止使用或重大修改后5年。

  第十條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應按照檔案保管期限對會計檔案分類管理,逐項編號、登記,并及時入庫(柜)保管,確保會計檔案的完整無缺。信用分社、儲蓄所、聯站的會計檔案納入管轄信用社整理保管。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調動需辦理交接手續(xù)。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第十一條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會計檔案,及時對破損、變質會計檔案進行復制、修復或其它技術處理。

  第十二條轄內分支機構關閉、撤銷、合并,所有會計檔案移交接受社保管。

  第十三條會計檔案交接要編制移交清冊,交接雙方負責清點核對,雙方負責人、監(jiān)交人在交接后簽章確認,監(jiān)交人員由聯社財務會計部門指派。涉及機構合并、關閉、撤銷的檔案交接,應經聯社稽核部門核對;分社、儲蓄所、聯站保管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應移交管轄信用社統一保管。第五章會計檔案的調(查)閱

  第十四條嚴格遵守會計檔案調(查)閱登記制度,防止會計檔案丟失和泄密。

  內部查閱會計檔案,應由查閱人提出申請,經聯社財務會計部門及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采用網絡形式查閱的,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控制制度。法律、法規(guī)授權部門調(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效證件和縣以上主管部門的正式公函(文件),經聯社主任或其授權人批準后,在檔案管理員陪同下調(查)閱。

  調(查)閱人可以抄錄、照相、復印或復制,但不得涂改、圈劃會計檔案,不得將會計檔案拆封和借出。檔案管理員應對調調(查)閱情況進行記錄,并由調(查)閱人簽字確認。調(查)閱會計檔案的申請及公函應由經辦人員和會計人員共同簽章,專門保管,以備查考。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第十五條保管期限屆滿的會計檔案,按照下列程序銷毀:

 、逶诼撋缲攧諘嫴块T監(jiān)督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㈡聯社主任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缏撋缁瞬块T清查、核對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鑸笳埵÷撋缲攧諘嫴块T審批(銷毀清冊、稽核部門意見、聯社主任意見作為附件);㈤由省聯社財務會計部門、本聯社財務會計部門、稽核部門和相關單位共同派人現場監(jiān)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章確認。

  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應注明要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時間、檔案號、應保管

  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對會計憑證及附件要詳細抄列憑證記載主要事項;采用磁盤或其他介質保存的會計檔案,還應注明保存介質的檔案編號、名稱等內容。

  銷毀會計檔案時,應將檔案信息與其保存介質一同銷毀。對銷毀用磁盤或其他介質保存的會計檔案,應會同有關技術人員共同進行。

  第十六條保管期限屆滿但涉及未結清債權債務關系或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會計資料,不得銷毀,應單獨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為止。第七章罰則

  第十七條會計檔案必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定期修復,防止會計檔案毀損、散失、泄密。對違反會計檔案管理規(guī)定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處罰辦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8

  1、財務(包含內部核算財務)要依據國家檔案管理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對財務會計憑證、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定期整理,裝訂成冊或立卷后送公司檔案室存檔。存檔時,必需由財務經理核對、清點數量無誤并簽署存檔記錄表后,檔案管理員方可予以存檔。存放會計檔案的檔案柜必需雙鎖開關,鑰匙由主管會計和財務經理各持一把(不同鎖)任何人經批準后方可查閱財務檔案,必需由主管會計、財務經理共同開鎖,由主管會計妥當保管,嚴防失火、損壞、丟失。

  2、公司內部任何人員調閱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外來人員調閱或復制檔案,要憑介紹信并經總經理批準。

  3、檔案銷毀,須由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檔案部門共同鑒定,由總經理批準后由主管會計與財務經理共同監(jiān)督。銷毀的檔案須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皶嫏n案銷毀清冊”要長期保管。

  4、會計人員變更,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xù)。并由財務經理或主管會計監(jiān)交,填寫移交清冊,并由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5、主管會計須設置會計檔案管理記錄簿,檔案收發(fā)調閱等事項要適時登記,出納人員不能兼管會計檔案管理。

  6、會計憑證是記載經濟業(yè)務發(fā)生,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憑證,是記帳的依據。會計帳簿是記錄經濟業(yè)務發(fā)生的簿籍,是編制會計報表的依據,取得或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是會計核算方法中不可缺少的'兩項內容。

  7、會計憑證分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相關會計人員對公司發(fā)生的每一項經濟業(yè)務,必需逐筆按憑證的實在業(yè)務內容、數量、金額編制記帳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需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單位名稱、經濟業(yè)務內容摘要、數量和金額、填制單位或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經辦人簽名或蓋章。

  8、會計憑證要妥當保管,會計人員要依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要遵奉并服從借貸記賬法的原則,據以登記帳簿。

  9、記帳憑證可依據每一憑證單獨填制,也可依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每月終了應將已登記過帳簿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分類裝訂成冊。

  10、財務部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兩種日記帳、總賬和符合公司經營需要的各種明細帳、明細分類帳簿等。登記帳簿要做到數字精準、摘要清楚、登記適時、有依據,并能反映各項資金占用和資金的來龍去脈,以便對帳簿記錄進行分析查核。

  11、各種帳簿的記錄必需月月核對,做到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按月結帳前必需將本月內發(fā)生經濟業(yè)務全部記入帳簿。對各種會計憑證和會計帳簿的實在格式,必需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處理。

  12、任何會計檔案、帳本、憑證等會計資料需復印必需由財務經理書面批準,否則微機室不予受理。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9

  第一條 會計檔案的范圍

  會計檔案的范圍一般指會計憑證、會計數據、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五個部分。

  1、會計憑證

  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等。

  2、會計數據

  主要指電算化中的會計數據,包括以光盤存儲的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會計軟件系統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和其他會計資料。

  3、會計賬簿

  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

  4、會計報表

  指按要求由財務部門上報的`各種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勞資報表等。包括月報、季報、年報及其他臨時報表。

  5、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于經濟業(yè)務范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jiān)督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二條 主要會計檔案的生成

  1、記賬憑證

  根據原始憑證在計算機上直接編制記賬憑證,由計算機打印輸出。

  2、會計賬簿

  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員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各賬戶的明細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輸出?傎~由計算機按月打印出科目余額表替代。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由計算機按報表填報的要求打印輸出。

  第三條 會計檔案的裝訂

  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歸檔。

  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俜诸愓,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期、編號是否齊全;

 、谡龖{證內的金屬物,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時保持數字完整;

 、壅頇z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fā)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是否漏缺;

 、苡涃~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裝訂時的要求:

 、儆谩叭樦幸”法裝訂;

  ③憑證外面要加封面;

 、垩b訂憑證厚度一般為1.5厘米。

  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倜勘痉饷嫔咸顚懞脩{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谠诜饷嫔暇幒镁硖枺淳幪栱樞蛉牍,并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

  2、會計帳簿及報表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由計算機打印輸出后,按月裝訂成冊。各類報表在報送后將留存的報表按月裝訂成冊。

  第四條 會計檔案的保管

  1、存儲在計算機中的會計數據要每日進行機內數據庫備份,每半月進行光盤刻錄。

  2、賬表打印和日常核算同步進行,記賬憑證、刻有數據的光盤、打印出的各種賬表(經會計主管和系統管理員簽章后)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保管。

  3、會計檔案保管人員依據會計崗位工作職責的規(guī)定,對所保管的檔案內容及范圍負相應的責任。

  4、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存儲會計資料的光盤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單位。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10

  一、會計檔案范圍

  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范圍執(zhí)行。

  二、會計檔案整理

  公司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會計部門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整理、裝訂成冊并由裝訂人員登記保管清冊。

  1、會計憑證每月進行整理裝訂,封面所列項目要填寫齊全。

  2、年終打印輸出全年各類帳簿,整理裝訂成冊,編寫頁碼,填寫目錄,封皮所列項目要注明單位名稱、年度、帳目名稱、單位負責人、會計負責人、裝訂人等。

  3、會計報表年終按月排序裝訂成冊,封面所列項目要填寫齊全。

  4、其它會計核算資料應分類整理,加封面裝訂成冊。

  5、按年度編制會計檔案清單。內容包括:會計檔案名稱、數量、號碼和會計檔案移交人、保管人。

  三、會計檔案保管

  1、實行專人管理。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由會計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電子帳套備份由財務部經理負責保管。

  2、財務檔案開放部分為上年和本年,超過兩年的財務檔案全部封存。

  3、電腦財務帳套開放部分為上年和本年,超過兩年的財務帳套加密封存。密碼由財務部經理保存。

  4、會計檔案專管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保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5、更換會計檔案專管人員時應按規(guī)定辦理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交接手續(xù)。

  6、嚴禁將會計檔案帶出公司,對于須將會計檔案帶出公司查閱的,必須經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批準。

  四、會計檔案查閱

  1、嚴格會計信息、會計檔案的保密制度,除經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批準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公司財務會計信息,或借閱會計檔案。有違反者按公司保密制度管理辦法處理,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2、除國家規(guī)定的外,會計檔案不對外借閱,如遇特殊情況,外部單位需查閱會計檔案,或需要復制、翻錄、抄錄等,必須經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批準,并做好詳細的登記。

  3、兩年以上的財務檔案查閱須經主管財務的副總批準,并做好詳細的登記。

  4、會計檔案在查閱過程中,不許在會計檔案上做任何記錄、勾、劃和涂改,拆散原卷冊,更不能抽撤單據。

  五、會計檔案銷毀

  1、會計檔案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保管期限進行保存,任何人不得隨意銷毀。

  2、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由財務部經理提出銷毀意見,會同總經辦共同鑒定,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銷毀。

  3、對于未了結債權債務的會計檔案,應另行立卷建檔,由會計檔案保管人員保管到結清為止。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11

  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單位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總結經驗教訓、進行決策所需的主要資料,也是檢查各種責任事故的重要依據。根據《會計法》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普通教育事業(yè)單位會計檔案包括會計帳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和會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另如與會計工作有關的會計法令、會計制度、會計檢查報告和工作總結等,不包括在會計檔案范圍之內,可按文書檔案管理辦法保管。

  二、屬于會計檔案范圍的一切檔案,都要妥善保管,不得毀損和散失。查閱會計檔案,再辦理監(jiān)批登記手續(xù),非經批準,不能持出檔案室。已經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要編號、加封皮不通用隨意拆分,以防錯亂丟失。

  三、為了業(yè)務工作的需要和查閱的方便,當年的會計檔案一律由單位的財會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年度決算終了,由財務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負責保管,或者仍由財會部門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要求,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要采取防蟲蛀鼠咬措施,裝箱入柜,按照規(guī)定保管期間,分別保管。

  四、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從會計檔案所屬年度終了后的.第二年一月一日起,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保管年限計算。

  五、會計檔案保管期滿,就可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銷毀。報批前,應先由財務部門會同檔案管理部門進行鑒定,嚴格審查,提出銷毀或延長保管時間的處理意見。然后編造“銷毀會計檔案清冊”,報請本單位領導審查批準后,轉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由本單位領導指定專人,會同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指派的人員按批準文件清點核對,參加監(jiān)銷。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和監(jiān)交人應在“銷毀會計檔案清冊”上簽名蓋章,以明確責任,同時應將監(jiān)銷情況向單位領導匯報!颁N毀會計檔案清冊”及其批準文件,作為會計檔案,保存二十五年。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12

  第一條會計檔案管理根據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具體實際,建立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部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組卷、歸檔工作。平時逐月做好記帳憑證、報表的裝訂工作并加蓋有關人員的印章。按照檔案標準要求,年度終了后,在次年三月以前做好報表、帳簿的立卷、裝訂工作,按報表、帳簿、憑證順序排列,編好案卷號,抄寫案卷目錄一式三份,一份會計部門保存,一份存入檔案箱,一份隨同檔案移交檔案室保管。

  第三條會計檔案由財務管理部保存一年后,移交檔案室保管,移交時,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明確責任。

  第四條會計人員和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必須辦好移接交手續(xù)后才能離職。

  第五條會計檔案應做到科學管理,即: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蛀、防鼠、防霉,防火,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條非財務人員查閱檔案,須經財務部及檔案管理人員同意;財務部人員查閱,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外單位查閱應憑該單位介紹信,經檔案主管部門領導批準方可查閱。查閱檔案應辦理必要的登記手續(xù)。會計檔案不得外借,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可提供復印件。

  第七條會計檔案保管到期,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會計部門審查鑒定,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由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同時將需永久保存的有關憑證抽出組成永久案卷保管。

  第八條銷毀檔案時應由會計機構、檔案機構共同派員監(jiān)銷參加,參加人員應對批準銷毀的會計檔案進行清點、核對,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并將監(jiān)銷情況報告總經理。銷毀清冊列入會計檔案作永久保存。

  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制度3

  一、酒店財務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

  二、會計經理每年對酒店財務會計檔案按種類、分年度裝訂成冊,并在封面上記載檔案內容、時間、頁數、編號予以歸檔;

  三、財務會計檔案須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時間進行保管。

  四、財務會計檔案未經總經辦批準不得外借,內部借閱須經財務總監(jiān)批準并辦理相關借閱登記手續(xù)。

  五、財務部的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需辦理檔案移交手續(xù),監(jiān)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須在移交清單(冊)上簽認。

  六、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會計經理須提交書面銷毀意見及需銷毀的會計檔案清冊,經財務總監(jiān)審核,呈報總經辦批準后執(zhí)行。銷毀時,由會計經理與總經辦指定人員共同銷毀,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及加蓋公章。

  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制度4

  第1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yè)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各單位經濟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和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日記賬、明細表、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和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財務分析及統計報表和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余額調節(jié)表、銀行對賬單、往來對賬確認表、驗收回單、銷售合同、采購合同、外來文件、外發(fā)文件、內部文件、會計檔案保管清單、會計檔案移交清單、會計檔案銷毀清單。

  第2條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二種,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5年、25年,共5類。各類檔案的對應保管期限閱附件。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必須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執(zhí)行,凡與國家的規(guī)定有沖突的,視同自動作廢。

  第3條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核算的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打印憑證、賬簿,并按本制度進行管理。

  第4條各辦事處因撤銷、解散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上交財務部。

  第5條會計檔案應按以下內容進行歸類和編號:

  1、憑證:大類編號為a。

  憑證設置要結合企業(yè)實際,可按崗位對應設置,可分為:現金憑證,編號1001-1***;銀行憑證,編號20xx-2***;銷售憑證,編號3001-3***;采購憑證,編號4001-4***;轉賬憑證,編號5001-5***?梢缹嶋H情況分得更細。

  2、賬簿:大類編號為b。

  賬簿編號應當按照科目的次序進行連續(xù)編號:總賬賬簿編號為01;現金賬簿為02;銀行賬簿編號為03;以此類推。

  3、財務報告:大類編號為c。

  財務報告分為會計報表、財務分析和成本報表。1月會計報表編號為101。2月會計報表編號為102,以此類推;1月財務分析編號為201,2月財務分析編號為202,以此類推;1月成本報表編號為301,2月成本報表編號為302,以此類推。

  4、應收賬款往來確認:大類編號為d。

  應收賬款往來確認編號按照月份進行連續(xù)編號:1月有一本編號為101;2月沒有對賬確認,沒有編號;3月有兩本編號為302-303;四月有三本編號為404-406;以此類推。

  5、應付賬款往來確認:大類編號為e。

  應付賬款往來確認編號按照月份進行連續(xù)編號:1月有一本編號為101;2月沒有對賬確認,沒有編號;3月有三本編號為302-304;四月有兩本編號為405-406;以此類推。

  6、驗收回單:大類編號為f。

  驗收回單編號按照月份進行連續(xù)編號:1月有五本編號為1001-1005;2月有10本編號為20xx-20xx;3月有八本編號為3016-3023;以此類推。

  7、銷售合同:大類編號為g。

  銷售合同編號按照簽訂時間順序進行連續(xù)編號:20xx年1月3日簽訂第一份合同,編號為-01;20xx年2月5日簽訂第二份合同,編號為-02;以此類推。

  8、采購合同:大類編號為h。

  采購合同編號按照簽訂時間順序進行連續(xù)編號:20xx年1月6日簽訂第一份合同,編號為-01;20xx年2月1日簽訂第二份合同,編號為-02;以此類推。

  9、其他合同:大類編號為i。

  其他合同編號按照簽訂時間順序進行連續(xù)編號:20xx年1月6日簽訂第一份合同,編號為-01;20xx年2月1日簽訂第二份合同,編號為-02;以此類推。其他合同主要包括基建合同、租賃合同等。

  10、銀行對賬單:大類編號為j。

  銀行對賬單編號按照月份進行連續(xù)編號:1月有三張編號為1001-1003;2月有八張編號為20xx-20xx;3月有六張編號為3012-3017;以此類推。

  每月銀行對賬單上必須有一張銀行余額調節(jié)表。

  11、外來文件:大類編號為k。

  外來文件編號可按時間順序并結合分類進行連續(xù)編號,如-1(分類)-01。非重要的外來文件可以不存檔。

  12、外發(fā)文件:大類編號為l。

  外發(fā)文件編號可按發(fā)生時間順序進行連續(xù)編號,如-01。

  13、財務制度:大類編號為m。

  財務制度編號可按發(fā)生時間順序進行連續(xù)編號,如-01。

  14、財務通知:大類編號為n。

  財務通知編號可按發(fā)生時間順序進行連續(xù)編號,如-01。

  15、審批文件:大類編號為

  審批文件編號可按發(fā)生時間順序進行連續(xù)編號,如-01。主要包括經營活動審批文件。一般來講,涉及與會計賬務處理有關的審批文件都要將原件放入憑證里,再復印一份存檔,以便于查閱和再復印之用。

  16、工作報告:大類編號為p。

  工作報告編號按照發(fā)生時間順序分兩種進行獨立編號:一種是向上級匯報的報告,編號為-1(向上級匯報)-01;另一種是下級或同級送財務部的報告,編號為-2(向財務部匯報)-01。

  17、內部文件:大類編號為q。

  內部文件編號可按時間順序進行編號,如-01。主要包括內部部門之間的通知、知會書等與會計賬務處理無關的重要性文件。

  18、管理清單:大類編號為r。

  管理清單編號按照時間順序進行編號,如-01。主要包括檔案管理目錄匯總清單、檔案移交清單、檔案銷毀清單、檔案借出登記清單、崗位檔案責任管理清單等。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13

  一、會計年度終了,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

  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各類資料整理要求: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號的順序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后,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不同規(guī)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后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7)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明細分類賬、輔助臺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

  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4、電子會計檔案。

 。1)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2)按月備份:每月末將財務服務器自動儲存數據分別備份在管理員電腦硬盤和獨立硬盤中,月度備份不少于兩份。

 。3)按年刻錄光盤:年終60日內,在光盤上刻錄上年備份數據后統一歸檔保管。

 。4)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5)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二、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管理部指定保管人保管一年(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期滿30日內,由財務管理部指定保管人員編制移交清冊,移交公司董事會統一保管。

  三、移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

  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財務管理部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五條財務管理部和分管檔案部門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

  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經股東指派人員(另設置)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xù)。

  查閱或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一、由檔案管理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并參照集團《檔案管理辦法》辦理審批手續(xù)。

  二、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

  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六條本辦法規(guī)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檔案的保管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zhí)行。

  第七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第七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一、本公司分管檔案部門會同財務管理部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由股東指派人員匯同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部共同派員監(jiān)銷。

  四、監(jiān)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

  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jiān)銷情況報告單位負責人。

  第八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九條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使用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應專柜保管。

  第十條公司應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xù)。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按規(guī)編制完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公司單位負責人負責監(jiān)交。

  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jiān)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十一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zhí)行文書檔案管理規(guī)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十二條未按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檔案,造

  成會計檔案資料損毀、滅失,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及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各子公司,本辦法由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14

  1、學校總帳會計負責會計檔案的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等具體工作,同時對會計檔案的全面性和真實性負責。

  2、會計憑證每月按規(guī)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一次按規(guī)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

  3、各種記賬憑證,應當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并加具封面,注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封簽處簽名或蓋章。對于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該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賬憑證上注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并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編號。

  4、會計檔案必須專人專室保管。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后,原則上編造清冊交檔案室保管。

  5、檔案室接收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需要拆封的應會同財務科經辦人共同參加。

  6、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限期歸還。

  7、本校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財務科科長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并詳細登記調閱的名稱、日期、調閱人姓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

  8、調閱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復制的,要經主管校長同意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

  9、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各種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包括傳票和匯總表)、總賬、明細賬、會計移交清冊應保存15年,現金、銀行日記賬、會計檔案的`保管清冊和銷毀清冊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和決算作永久保存,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單位的會計月、季度報表保存5年。

  10、銷毀會計檔案必須編制銷毀清冊,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鑒定,提出申請報告,經校長室批準后,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派人監(jiān)銷,監(jiān)銷人同時在銷毀清冊上簽字。未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永久保存的資料,在銷毀時應當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強會計檔案科學管理。會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zhí)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泄密。同時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霉、防爛。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15

  一、使用語音室上課的教師必須經過技術擦作培訓,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

  二、每學期每班第一次使用語音室時,必須對學生進行培訓教育。

  三、語音課一般按學校排定的'時間進行,臨時變動,應及時與分管責任教師聯系,以便合理安排。

  四、分管責任教師應協助上課教師做好課前準備和課后檢查工作,保證教學順利進行。

  五、教師在上語音課之前或之后都應檢查有關設備是否完好,用后填寫使用情況登記表,如有損壞,及時與分管責任教師聯系,酌情處理;若隱情不報,事后加倍處罰。

  六、學生進入語音室后,須接受老師的指導,按座位表就坐,不準隨便調換座位。

  七、使用者(學生)應嚴格遵守使用規(guī)則,聽音時仔細檢查耳機性能。先把音量調到最小,方可開機。聽音設備不得作收音、娛樂及其它用。不準拆接電器線路。耳機、話筒應該輕拿輕放,不準敲打。如發(fā)現機子故障或損壞,應立即與教師聯系,以便妥善處理。如屬不按要求使用而造成損壞則要追究個人責任。

  八、遵守紀律,愛護公物,注意衛(wèi)生,保持室內整潔;責任教師每天必須檢查室內衛(wèi)生情況,每星期徹底打掃室內衛(wèi)生。

  九、人離語音室,要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并上鎖,以保安全;責任教師應每天檢查以上內容,以策萬全。

  十、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語音室。

  十一、造成損失有相關人員負責賠償,教師操作不當由教師自行負責;語音室責任教師負責設備安全、日常維護以及衛(wèi)生等,玩忽職守者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應扣除“教師發(fā)展評價”考核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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