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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02-09 08:32:10 制度 我要投稿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5篇【通用】

  現如今,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實驗員是本科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負責人,各研究室的安全責任人為指導教師或團隊負責人。各實驗室應認真作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

  第二條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是國家財產比較集中的場所,各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把實驗室的安全預防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做到與教學、科研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并作為考核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情況的重要內容,要不斷完善各種規(guī)章制度,加強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條無論任何人,必須具備必要的實驗知識和一定的實驗操作技能,經指導老師或管理人員允許方可進行實驗或操作。在學生進行實驗操作前,任課教師或指導實驗的人員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應將實驗程序、操作方法、應注意的事項、易發(fā)生的問題及應急處理制度等一一交待清楚。對不遵守實驗室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違反操作規(guī)程、不聽教育勸阻者,教師或指導實驗人員有權責令其停止實驗或操作。對無理取鬧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條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規(guī)定允許的最少存量和實驗臨時領回的'危險品,要建立卡片,明確責任,妥善保管。凡超出規(guī)定的存量,必須交危險品倉庫。不準隨便處理,更不準轉給個人。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安全標準放置,不經有關部門允許不得隨意亂架電線和接電源。

  第五條未經允許不準在實驗室住宿(如因實驗需要夜間住宿的,研究生提出申請并經指導教師審核后報學院備案),不準在實驗室會客和隨便領人參觀,禁止在實驗室及庫房吸煙,禁止用電爐做飯、燒開水及其他與實驗無關的用火、用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應負責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對本實驗室人員要經常進行安全和警示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除節(jié)假日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外,每次實驗結束后和下班前,實驗室管理人員(或帶實驗老師)都要進行檢查,并切斷電源、氣源、水源、關好門窗等,把事故消滅在萌芽階段。

  第七條實驗室全體人員都要熟悉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根據本實驗室的特點,自備必要的臨時防護器材。對消防器材、設備要按規(guī)定妥善保管,并定期檢查其可靠性,非火警不準動用。

  第八條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貴重、精密、稀缺儀器設備的管理規(guī)定,要指定管理人,明確責任,精心管埋,確保安全。

  第九條各實驗室要注意防盜,特別是有精密、貴重儀器的實驗室應采取安全防盜措施(安裝防盜門、防盜鈴等),并在保衛(wèi)處備案。

  第十條嚴禁將儀器、藥品、工具等帶出室外(特殊情況經有關領導批準),或在室內進行非實驗用。

  第十一條各實驗室要張貼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檢查貴重儀器及藥品的使用與保養(yǎng)情況,發(fā)現有危險,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上報,以便妥善解決。

  第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危險化學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和專用保險柜內,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危險化學品必須根據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等技術要求分類分項存放。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2)存放危險化學品的專用倉庫應當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曬、防火、防水、防雷、防盜等安全設施和嚴格的安全措施,以防危險品分解、變質、自燃、自爆、外泄、污染,確保人身和物資的安全。

  (3)購買危險品先由安全管理負責人申報,實驗室負責人審核,最后由實驗中心主任審批。

  (4)化學危險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后應當定期檢查。實驗室內嚴禁超量存放危險品,用剩的劇毒品必須交回給保管員,不準隨意放在室內。

  (5)領用危險品按實際用量領用;實驗室認真填寫化學危險品領用單,經分管領導簽字,使用人簽字登記進行領取,剩余數量及時退還庫存。

  第十三條嚴格遵守化工學院實驗樓門衛(wèi)制度,特殊情況應事先與值班人員聯(lián)系登記。

  第十四條學院及中心領導應不定期檢查各室執(zhí)行安全制度情況,對在四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對上述制度執(zhí)行不利或有事故發(fā)生者,根據具體情況給予批評、通報批評、扣除一定數額獎金、追究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維護教學、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意見》、《××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建設與管理規(guī)定(修訂)》等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實驗室”是指全校開展教學、科研的實驗場所。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校園綜合治理和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創(chuàng)建安全、衛(wèi)生的實驗室工作環(huán)境是各學院(系)、研究所(實驗室)、各級領導以及廣大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學校各相關單位應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增強安全紅線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切實解決實驗室安全薄弱環(huán)節(jié)和突出矛盾,著力防范化解遏制實驗室安全風險。

  第四條建立分級管理責任體系。構建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三級聯(lián)動的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學校××委××、校長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是直接領導責任人;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實驗室安全工作負有支持、監(jiān)督和指導職責。各學院院長、××(含其他二級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直接管理責任人。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條學校資源管理處、保衛(wèi)處、基建處、教務處、科研處、研究生院、學生處、人事處、財務處等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管理監(jiān)督機制。資源管理處為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歸口管理機構,保衛(wèi)處為學校實驗室消防和治安安全的歸口管理機構。全校實驗室相關主體安全責任清單詳見附錄。

  第六條各學院要確定本單位分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院領導并報學校職能部門備案。

  第七條逐級簽訂責任書與落實安全責任。各學院(中心、所)負責人應代表所在單位與學校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系主任(或相當職務者)應與學院(中心、所)負責人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實驗室負責人應與系主任(或相當職務者)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責任逐級落實到位。

  第八條學校成立實驗室安全工作委員會,為學校實驗室安全建設和管理工作提供專業(yè)指導和決策。根據工作需要,委員會可下設若干專業(yè)工作小組。

  委員會主任由分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主任安排指定,成員由各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含資源管理處、保衛(wèi)處、基建處、教務處、科研處、研究生院等單位)、部分學院(系)領導、部分實驗室主任、實驗室安全專家、教師代表、實驗技術人員代表組成。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資源管理處,負責推進委員會決議事項的落實及做好其他日常事務。

  第九條各學院應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本學院實驗室安全建設和管理工作提供專業(yè)指導和決策咨詢。

  第十條落實實驗室安全達標建設、實驗項目安全風險評估、人員準入要求。

 。ㄒ唬┞鋵崒嶒炇野踩_標建設要求。學;ú块T在申報或批準同意新建、擴建、改造實驗場所或設施時,應建立好審核把關的工作流程,必須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加強實驗室使用者和設計者、建設者之間的交流溝通,廣泛聽取意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和環(huán)保的規(guī)范要求設計、施工。項目建成后,須經安全驗收、并完成相關的交接工作、明確管理維護單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落實實驗項目安全風險評估要求。各學院(系)要對存在安全危險因素的實驗項目進行評估審核,明確安全隱患和應對措施,尤其要對承擔化學、生物、輻射等具有安全隱患的科研項目從嚴進行審核和監(jiān)管,其實驗室應具備相應的安全設施、特殊實驗室資質等條件。

 。ㄈ┞鋵崒嶒炇胰藛T準入要求。各學院(系)需根據本學科和所室的特點,加強師生員工和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通過相關部門或所在院系組織的實驗室安全教育考試者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

  第十一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huán)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加強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實驗、科研和生產場所及其活動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包括購買、運輸、存貯、使用、銷毀等過程,特別要加強劇毒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的管理,具體規(guī)定按《汕頭大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行)》執(zhí)行。

  實驗室氣體鋼瓶要向具有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購買,嚴禁超量購買和儲備。對于危險氣體鋼瓶(如氫氣、乙炔、一氧化碳等)的使用和存放場所,須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注意事項,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應經常檢查氣體鋼瓶管道、接頭、閥門及器具是否泄漏,配備必要的氣瓶柜與檢測報警裝置;易燃、易爆氣體和助燃氣體不得混放在一起,并應遠離熱源和火源,保持存放場所的通風。

  第十二條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實驗動物安全、轉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生化類試劑和用品的采購、實驗操作、廢棄物處理等工作程序,加強生物類實驗室安全的管理,責任到人;加強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建設、管理和備案工作,獲取相應資質。

  第十三條輻射安全管理

  輻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和射線裝置的安全。各涉輻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法規(guī)和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在獲取環(huán)保部門頒發(fā)的《輻射安全許可證》后方能開展相關工作。需加強涉輻場所安全及警示設施的建設,加強輻射裝置和放射源的采購、保管、使用、備案等管理,規(guī)范涉輻廢棄物的處置。涉輻人員需定期參加輻射安全與防護知識培訓,持證上崗,定期參加職業(yè)病體檢和接受個人劑量監(jiān)測。

  第十四條實驗廢棄物的`安全管理

  各實驗室不得違規(guī)傾倒排放實驗室危險廢棄物,危險廢棄物要實行分類存放,做好包裝和標識,按照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定時送往相應的收集點,由學校有關職能部門聯(lián)系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放射性廢棄物嚴格按照國家環(huán)保部門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置。

  第十五條儀器設備安全管理

 。ㄒ唬└鲉挝灰訌姼黝悆x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維護、保養(yǎng)各種儀器設備及安全設施,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等要有記錄。對冰箱、高溫加熱、高壓、高輻射、高速運動等有潛在危險的儀器設備尤其要加強管理;對精密儀器、大功率儀器設備、使用強電的儀器設備要保證接地安全,并采取嚴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服役時間較長的設備以及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設備應及時報廢,消除安全隱患。

 。ǘ└鲉挝灰訌妰x器設備操作人員的業(yè)務和安全培訓,按照操作規(guī)程開展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國家規(guī)定的某些特殊儀器設備和崗位需實行上崗證制度。

 。ㄈ⿲τ谧灾谱匝性O備,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并嚴格按照設計規(guī)范和國家相關標準進行設計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六條用電安全管理

  實驗室用電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范執(zhí)行,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儀器須接地良好,對電線老化等隱患要定期檢查并及時排除。

  第十七條安全設施管理

  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實驗室,須根據潛在危險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防火門、防火閘等),煙霧報警、監(jiān)控系統(tǒng)、應急噴淋、洗眼裝置、危險氣體報警、通風系統(tǒng)、防護罩、警戒隔離等安全設施,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并加強實驗室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切實做好更新、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工作,做好相關記錄,確保其完好性。

  第十八條實驗室內務管理

 。ㄒ唬⿲嶒炇覒⑿l(wèi)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要處理好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及時清除室內外垃圾,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二)嚴禁在實驗室區(qū)域吸煙、烹飪、用膳,不得讓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留宿和進行娛樂活動等。

 。ㄈ⿲嶒灲Y束或人員離開實驗室時,實驗室管理或操作人員必須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情況,并按規(guī)定采取結束或暫離措施。

  第十九條對以上條款未涵蓋的實驗室安全工作按國家有關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加強管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3

  1、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以下簡稱安全環(huán)保)是我國的一貫政策,是保證實驗室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的前提。實驗室安排一名副主任主管安全和環(huán)保工作,并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協(xié)助主任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環(huán)保工作。

  2、實驗室安全人人有責。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環(huán)保工作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3、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環(huán)境污染和防盜竊工作。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guī)范,設置齊全,定期檢查是否完好可用。在實驗室及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安全用電,定期檢查水電設施,發(fā)現故障立即維修。下班前要關好門窗及水電開關。

  4、各試驗臺必須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操作。本科生畢業(yè)設計和研究生做試驗必須經工作人員指導,并由指導教師具體負責,以保證實驗的安全和可靠。

  5、重視工作場所環(huán)境的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準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廢物和噪聲。對三廢及噪聲污染必須積極治理、妥善處置,不得污染周圍環(huán)境。

  6、節(jié)假日、寒暑假實行工作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制,負責實驗室安全;重要的實驗室、辦公室實行封條制。

  7、發(fā)生安全事故及案件應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處理,要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實驗室主管領導,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監(jiān)督管理,防止發(fā)生安全事故,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guī)程》、《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實驗室”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工作的場所。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校園綜合治理和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安全教育培訓、實驗室準入制度、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輻射安全管理、實驗廢棄物安全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電安全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實驗室內務管理以及環(huán)境保護等多方面的工作。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校、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院屬實驗室(課題組)三級管理。各級單位的行政××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分級負責制。

  第五條資產管理處(以下簡稱“資產處”)作為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的要求,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并檢查落實做好全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落實上級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完善全校性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指導、督查、協(xié)調各相關單位做好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組織實驗室安全工作考核評比。

  第六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行政××是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其職責為:組織成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實驗室安全分管領導、實驗室安全管理員等人員,建立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和學校相關規(guī)章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七條院屬實驗室(課題組)負責人是部門安全責任人。其職責為:負責本所(室)安全責任體系的建立和規(guī)章制度(包括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實驗室準入制度、值班制度等)的建設;組織、督促相關人員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查,并組織落實安全隱患的整改;根據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通知,做好安全信息的匯總、上報等工作。

  第八條每位實驗用房使用者是本房間的直接安全責任人。其職責為:負責本實驗用房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結合教學、科研實驗項目的安全要求,負責健全實驗用房相關安全規(guī)章制度,落實值班制度;建立本實驗用房內的物品管理臺賬(包括設備、試劑藥品、劇毒品、氣體鋼瓶、病原微生物臺賬等);根據實驗危險等級情況,負責對本實驗用房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環(huán)保教育和培訓,對臨時來訪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定期、不定期搞好衛(wèi)生和檢查,并組織落實安全隱患整改;結合教學、科研實驗項目的安全要求,做好本實驗用房安全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第九條在研究所(實驗室)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須遵循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實驗項目安全狀況自我申報工作,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guī)程或實驗指導書開展實驗,配合各級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條學校實驗室安全三級管理部門都應負起安全教育責任,分級建立學校、學院、部門的安全教育制度,通過建立安全知識網站、安全知識手冊、宣傳板等多種形式定期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各單位對新進入實驗室學習與工作的教師、研究人員和學生,應進行系統(tǒng)全面的教育與培訓,學習安全管理制度,學習學校有關實驗室規(guī)章制度及本崗位的安全操作知識和安全應急程序,通過學校的實驗室安全教育網上考試并獲得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的人員,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習與工作。

  第十二條從事特種作業(yè)(電線電纜鋪架、電氣焊、特種設備操作、危險品管理等)的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培訓,持有效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取得證書者,按要求年限進行復審。

  第十三條技術安全管理是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核心任務,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必須嚴格執(zhí)行下列有關規(guī)定:《華北電力大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華北電力大學輻射安全管理規(guī)定》、《華北電力大學實驗室危險廢物處置暫行規(guī)定》、《華北電力大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院屬實驗室(課題組)應根據以上規(guī)定制定相應的管理細則。

  第十四條實驗室內應安裝空氣開關及漏電保護器。電氣設備應配備足夠的用電功率和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須按安裝要求接地線。

  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

  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空調、電熱器、計算機、飲水機等不得在無人情況下開機過夜,化學類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電爐。下班離開實驗室之前,應先切斷或關閉電源。

  實驗室要杜絕自來水龍頭打開而無人監(jiān)管的現象,要定期檢查上下水管路、化學冷卻冷凝系統(tǒng)的.橡膠管等,避免發(fā)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況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十五條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實驗室,須根據潛在危險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防火門、防火閘等)、煙霧報警、監(jiān)控系統(tǒng)、應急噴淋、洗眼裝置、危險氣體報警、通風系統(tǒng)(必要時需加裝吸收系統(tǒng))、防護罩、警戒隔離等安全設施,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并加強實驗室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切實做好更新、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工作,做好相關記錄,確保其完好性。

  第十六條每個實驗用房必須落實安全責任人,各單位必須將實驗室名稱、責任人、有效聯(lián)系電話等信息統(tǒng)一制牌,并放置在明顯位置,便于督查和聯(lián)系。

  實驗室應建立衛(wèi)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要處理好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及時清除室內外垃圾,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實驗室必須妥善管理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和防盜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圍禁止堆放雜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各單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實驗室鑰匙的配發(fā)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鑰匙或借給他人使用;使用電子門禁的大樓和實驗室,必須對各類人員設置相應的權限,對門禁卡丟失、人員調動或離校等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辦理報失或移交手續(xù);各單位或各實驗大樓必須保留一套所有房間的備用鑰匙,由單位辦公室或大樓值班室保管,以備緊急之需。

  嚴禁在實驗室區(qū)域吸煙、烹飪、用膳,不得讓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留宿和進行娛樂活動等;

  按照學科性質的不同需要,要給實驗人員配備必需的勞保、防護用品,以保證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實驗結束或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按規(guī)定采取結束或暫離實驗的措施,并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

  第十七條對以上條款未涵蓋的實驗室安全工作按國家有關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加強管理。

  第十八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要針對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實驗室意外事故緊急處置制度,防患于未然。

  第十九條各學院(部、中心)應設立實驗室技術安全應急救援專項資金,用于本單位實驗室技術安全應急救援物資的購置,以及實驗室技術安全隱患的整改等。

  第二十條建立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的報告體系,一旦發(fā)生技術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照事故報告體系逐級上報。實驗室技術安全事故第一發(fā)現人為首報人,首報人應立即向本單位技術安全第一責任人報告,事故單位技術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向保衛(wèi)處及資產處報告,由主管單位向主管校領導報告。

  第二十一條學校、學院(系)、研究所(實驗室)須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檢查制度。資產處每學期組織一次全面的技術安全檢查,此外還不定期組織專項抽查。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學校規(guī)章制度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實驗室將予以網上通報或發(fā)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對于不整改或出現嚴重問題的實驗室,將進行封門,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二條各學院(系部、校直屬實驗室、研究院所)要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管理檢查臺賬,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對發(fā)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梳理,分清責任并積極整改。

  第二十三條實驗室的日常檢查由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定期組織對各分室的檢查。

  第二十四條發(fā)現實驗室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發(fā)現嚴重安全隱患或一時無法解決的安全隱患,須向所在學院(系)、保衛(wèi)處、資產處報告,并采取措施積極進行整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

  第二十五條實驗室發(fā)生安全事故后,事故所在單位應寫出事故報告,分別交保衛(wèi)處和資產處備案,并配合學校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教師、實驗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評聘、晉職晉級、年度考核、評獎評優(yōu)的重要指標之一,與學生評獎評優(yōu)掛鉤,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二十七條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各級責任人要認真履行實驗室安全工作職責,凡違反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要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所造成的后果,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罰款,情節(jié)和后果特別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各有關單位應根據本制度,并結合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或管理規(guī)定。本制度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本制度由資產處負責解釋。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5

  一、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凡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水、防意外傷害等預防工作,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二、除正常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以外,未經學校實驗管理員許可,任何實驗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實驗室安全衛(wèi)生管理要責任到人,銘牌標示。

  四、實驗室儀器設備和器材的存放要規(guī)范、整潔、有序,符合安全規(guī)范要求;實驗室嚴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學校對新上崗的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入學新生要進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實驗室消防安全環(huán)境和注意事項。所有人員都要具備消防安全常識,并能正確使用滅火器。

  六、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進食、留宿;不得在實驗室接待與實驗教學或科研等事項無關的人員。

  七、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經常檢查、維護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禁止擅自扳動電閘、亂接濫扯電源線路、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烘箱、電烤箱、馬弗爐、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現場管理,用完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正常工作用電。

  八、嚴格遵守公共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嚴禁利用網絡實驗室制造、傳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隨意拔、插網絡線路及設施;不準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設備。

  九、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專人保管;對劇毒物品要嚴格執(zhí)行管理和領用制度。

  十、學生實驗結束后要做好設備、器材、工具等的復原及實驗場所的.清潔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狀態(tài)。工作人員要檢查切斷電源、水源和氣源等,關窗鎖門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一、學校(或實驗教學中心)對各實驗室的房門鑰匙實行統(tǒng)一管理,每個實驗室必須有一把鑰匙交由學校集中保管,以備急用。各處室責任人或負責人要妥善保管實驗室鑰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轉借他人;若有遺失或損壞要及時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須對實驗室安全衛(wèi)生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假期停用的實驗室要加貼封條。

  十三、實驗室管理員要對所制定的具體制度和措施,嚴格執(zhí)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6

  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實驗室”是指由學校開展教學、科研的各級各類實驗室或實驗場所。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相應單位的年度考評指標,作為實驗技術人員和實驗管理人員年度考核、評優(yōu)評獎、晉職晉級和崗位評聘的重要指標之一。

  第五條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校、院兩級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管副校長領導下的分級負責制。

  第六條學校設立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校長擔任,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及有關專業(yè)技術領域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方針和規(guī)劃,組織制定實驗室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責任體系,督查和協(xié)調解決實驗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第七條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以下簡稱“設備處”)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在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完善校級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監(jiān)督執(zhí)行;負責全校性實驗室安全監(jiān)督檢查與安全教育;指導、督查、協(xié)調各單位做好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各相關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所在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和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包括各種制度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和應急預案等);建立和完善本部門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組織、督促相關實驗室做好安全工作。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所涉及的實驗室和自身安全均負有責任。

  第十條實驗室安全教育和實驗室準入制度

  1、各單位要嚴格實施實驗室準入制度。所有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的人員必須參加相關的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

  2、各單位要加強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開展各項預案演練和急救知識培訓,切實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第十一條安全審核

  各單位對安全風險較高的實驗項目應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嚴格審核和監(jiān)管,確保其實驗室具備相應的安全設施和特殊資質等條件,否則不得開展相關實驗。

  第十二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相關規(guī)定,加強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實驗教學、科研和生產場所各個環(huán)節(jié)(包括申購、領用、存貯、使用、廢棄物處置等過程)的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特別要加強劇毒品、易制毒品、易燃易爆和易制爆品的管理。

  第十三條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實驗動物安全、轉基因生物安全、病原微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輻射安全管理

  輻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和射線裝置的安全。各涉輻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規(guī)和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在獲取環(huán)保部門頒發(fā)的《輻射安全許可證》后方能開展相關工作。

  第十五條實驗廢棄物的安全管理

  實驗廢棄物主要涉及各類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廢氣、廢液、固體廢棄物)等,各實驗室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相關規(guī)定加強管理。對有毒害的危險廢棄物要按照“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轉移處置”的工作原則,做好無害化處理、包裝和標識。學校職能部門將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公司對其進行處置,嚴禁將實驗危險廢棄物違規(guī)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

  第十六條儀器設備安全管理

  各單位要加強各類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維護、保養(yǎng)各種儀器設備及安全設施,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七條水電安全管理

  1、應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guī)范執(zhí)行,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

  2、化學類實驗室原則上不得使用明火電爐,如確因實驗需要且無法用其它加熱設備替代時,由所在單位審核批準,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實驗室要杜絕自來水龍頭打開而無人監(jiān)管的現象。 第十八條實驗室內務管理

  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應當規(guī)范、及時處置;實驗結束或人員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嚴禁在實驗室區(qū)域吸煙、烹飪、飲食。

  第十九條對以上條款未涵蓋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技術規(guī)范進行管理。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檢查

  1、各單位要建立實驗室安全檢查制度,堅持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及時發(fā)現、排除安全隱患。

  2、各實驗室應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檢查臺賬,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對發(fā)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梳理,分清責任并積極整改。

  第二十一條安全隱患整改

  學校對于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實驗室,由設備處下發(fā)《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于拒不整改的實驗室,由保衛(wèi)處、設備處會同相關單位進行封門,待整改驗收合格以后方可重新啟用。

  各單位發(fā)現實驗室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發(fā)現嚴重安全隱患或一時無法解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并采取措施積極進行整改。對發(fā)現的嚴重安全隱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

  第二十二條實驗室發(fā)生安全事故,各單位和實驗室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重大險情應立即報警。事故所在單位應作出書面報告,報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配合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三條對造成實驗室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學校相關部門依據相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由司法××依法處理。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保證實驗室儀器設備正常運行,和工作人員、學生的人生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到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yè)。

  6.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物品,必須按物品性質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存放地點、位置安全可靠,數量清楚,并指定專人負責。

  7.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立刻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鹁獬笠⒁獗Wo現場。

  8.如有盜竊和事故發(fā)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wèi)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9.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了解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10.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1.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12.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wèi)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了解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保證消防通道暢通,一旦發(fā)生火情,便于疏散和滅火。

  13.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14.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huán)境條件的規(guī)定。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8

  一、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二、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三、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四、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五、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yè)。

  六、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并及時向上級報告;鹁獬笠⒁獗Wo現場。

  七、如有盜竊和事故發(fā)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wèi)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八、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九、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十、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十一、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wèi)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十二、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十三、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

  十四、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9

  一、目的

  明確實驗室人員的資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出實驗室或承擔相關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圍

  適用于進入實驗室檢驗科、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1、實驗室生物安全負責人負責實驗室人員準入工作的監(jiān)督和實施。

  2、進入實驗室所有人員必須在身體狀況良好穿戴好防護服(白大褂)的情況下方能進入實驗室的工作區(qū)域工作。但當身體出現較大的'開放性損傷和處于較重的疾病感染狀態(tài)或中毒疲勞狀態(tài)不得進入。

  四、制度要求

  1、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在接受相關生物安全知識、法規(guī)制度培訓并考試合格。

  2、從事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體檢,由單位生物安全委員會組織實施。

  3、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相關專業(yè)教育經歷及相應的專業(yè)技術知識及工作經驗熟練掌握自己工作范圍的技術標準、方法和設備技術性能。

  4、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與崗位工作有關的檢驗方法和標準操作規(guī)程,能獨立進行檢驗和結果處理分析和解決檢驗工作中的一般技術問題,有效保證所承擔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質量.

  5、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常規(guī)消毒原則和技術,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原則和上報程序。

  6、外單位人來參觀學習,進入實驗室工作要經過相關領導批準并遵守實驗室相關規(guī)章制度。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0

  1、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部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3、負責組織開展本部門各項安全評比活動。做好職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負責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項臺帳。每月安全檢查一次,每季度召開安全例會一次,并將月、季檢查例會情況向德育處通報。

  5、開展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各種事故隱患,對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學校消防職能部門。

  6、對學校發(fā)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即撥打119電話,災后要保護好現場,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fā)生的情況。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1

  1、 目的

  為了營造一個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實驗室環(huán)境,達到“科學、規(guī)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訂本實驗室管理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規(guī)定適用于進入實驗室內所有人員。

  3、 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

  3.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測試任務順利進行;

  3.2負責管理實驗室業(yè)務流程,指導分析人員及時、準確的完成各項分析工作;

  3.3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維護實驗室質量體系,審核、監(jiān)控測試數據和結果;

  3.4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與突發(fā)事件處理;

  3.5負責監(jiān)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wèi)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zhí)行實驗室日常衛(wèi)生制度。

  3.6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臺帳建檔工作;

  3.7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

  3.8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3.9負責公司新產品研發(fā)實驗、調試、驗證和測試等研發(fā)任務。

  4、實驗室管理辦法

  4.1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法規(guī)和公司有關制度,確保安全文明從事研發(fā)工作。

  4.2實驗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時候應保持暢通。實驗室配置的滅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帶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門或個人不能隨便移動或挪作它用。

  4.3實驗室要保持整潔、安靜,物品擺設要整齊、規(guī)范、科學,做好四防、五關、一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關門、窗,水、電、氣;查儀器設備)。

  4.4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4.5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中的任何設備。

  4.6對于有規(guī)定的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預熱登記。

  4.7不得將與實驗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

  4.8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5、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實驗室應制定相應實驗室規(guī)則及實驗室安全制度。根據本實驗室情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guī)程及防火、防盜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進入實驗室的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

  5.2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實驗儀器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熟悉各儀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5.3所有藥品、試劑都有指定位置,藥品、試劑使用和購買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種藥品、試劑要有正確清晰的標簽,包括名稱、濃度、規(guī)格等,按正確方法取用。

  5.4實驗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負責本室的安全技術監(jiān)督、檢查工作;對于貴重精密儀器設備、危險物品,應由具有業(yè)務能力的專人負責操作。

  5.5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服。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才能進入實驗室。

  5.6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使用化妝品,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來盛載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7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特別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試劑氣體場所或做有關實驗時,嚴禁煙火。

  5.8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清掃易燃的紙屑等雜物,消滅隱患。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jié)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實驗室安全。

  5.9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對需要長時間連續(xù)進行的化學實驗,必須派兩人輪流替換照看。實驗使用過后廢液、廢碴應按規(guī)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5.10對危險性大的化學反應,如易爆、劇毒等,要經過上級批準,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備的條件下進行。在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或開展易燃等化學實驗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爆面具、防護鏡,此類實驗操作必須確保兩人以上。

  5.11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擺放在明顯、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檢查,確保有效,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并及時向上級報告;鹁獬笠⒁獗Wo現場。

  5.12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硬質耐熱燒杯或錐形瓶中進行,只能將濃硫酸慢慢注入水中,邊倒邊攪拌,溫度過高時,應等冷卻或降溫后再繼續(xù)進行,嚴禁將水倒入硫酸中。

  5.13開啟易揮發(fā)液體試劑前,先將試劑瓶放在自來水流中冷卻幾分鐘。開啟時瓶口不要對人。 4、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中進行,避免明火。

  5.14裝強腐蝕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自洗凈。

  5.15移動、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不能將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膠墊或草墊墊好,如為石膏包封的用水泡軟后打開,嚴禁錘砸,敲打,以防破裂。

  5.16用試管加熱液體時,不可將管口對人,以免濺出傷人。

  5.17將玻璃棒,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膠管時均應墊有棉布, 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斷傷人。

  5.18嚴格實驗室鑰匙的管理,鑰匙的配發(fā)應由有關負責人統(tǒng)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鑰匙。

  5.19如有盜竊和事故發(fā)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必須按規(guī)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事故現場。

  5.20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6、儀器安全管理制度

  6.1儀器設備的管理

  6.1.1儀器設備購入、驗收合格后,由管理員辦理入庫、出庫手續(xù),并建立《儀器設備臺帳》。

  6.1.2儀器設備有檢定規(guī)程,有授權檢定機構的儀器設備,應送授權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校準;沒有檢定規(guī)程的儀器設備,由實驗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進行自;蚧バ。

  6.1.3經驗收合格,并具有計量器具許可證(帶CMC標志)、樣機試驗報告、出廠合格證或檢測報告(鑒定證書)的測量儀器,應在儀器上加貼合格或準用標志,方可批準啟用。

  6.1.4管理員至少每年兩次對測量設備進行核查。

  6.1.5復檢(校)后的檢定(校準、檢測)證書或報告原件存入儀器設備檔案,向使用者提供復印件。

  6.2儀器設備的使用與操作

  6.2.1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須掌握所用儀器設備工作原理、技術性能、操作規(guī)程、維護保養(yǎng)等技能。

  6.2.3實驗室儀器藥品清整歸位,檢查實驗儀器是否運作正常,無灰塵蛛網及污垢,對量筒,燒杯等易碎易裂之儀器應清點其數量,并呈報廢數,根據清點結果,對損壞或缺失儀器藥品進行報修,并及時請購。

  6.2.4每臺儀器設備必須按照校準規(guī)范,監(jiān)測/檢測規(guī)范、使用說明書等制定作業(yè)指導書。

  6.2.5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者應填寫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表,其內容應包括:使用時間、開機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過程狀況、使用人。

  6.2.6凡經過記載有錯誤、或顯示的結果有疑問、或通過檢定等方法證明儀器設備有缺陷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對其加以明確停用標識,如可能將其貯存在規(guī)定的地方直至修復;修復的儀器設備必須經校準、檢定(驗證)或檢定證明其功能指標已恢復。

  6.3儀器設備的維護與維修

  6.3.1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應得到正常維護,儀器設備應由專門人員按使用說明書和維護程序的要求給予維護。

  6.3.2送檢的監(jiān)測儀器設備取回驗收后,應給予維護和檢查。

  6.3.3儀器設備應建立儀器設備使用維修檔案,記錄設備投入使用以來運行狀況、包括交接、檢定、校準、使用情況、故障、維修等所有信息。

  6.3.4長期不用的儀器設備每周開機通電半小時,以達到除濕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維護保養(yǎng),使它們一直處于良好狀態(tài)。

  7、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7.1本制度所稱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是指國家標準GB/T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種化學危險性、易燃、易爆和劇毒的氣體、液體、固體。

  7.2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由專人管理,管理員要具備保密意識,不得隨意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的名稱、數量、性能告知他人。

  7.3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必須單獨存放。

  7.4各種盛裝有毒化學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標志明顯的“毒物”字樣,并使標志向外。

  7.5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在入庫時,管理人員必須檢查登記,并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

  7.6劇毒物品要專人專柜保管,準確登記用量,使用時應妥善保管,嚴格處理廢液,防止中毒事故。劇毒化學藥品庫,應備有專用的稱量工具。劇毒化學物品必須放于密閉的金屬或玻璃容器內,稱量工作須有人在旁監(jiān)護,并應在通風櫥中進行。工作人員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具。劇毒化學物品領回后,應立即在監(jiān)護下使用。如未用完,應返回。

  7.7使用場所應保持清潔和通風良好,工藝裝備應盡量密封,工作時要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具,如發(fā)現有故障時,應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7.8劇毒物品,除按上述規(guī)定外,還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員應熟知性質并需經過專門業(yè)務訓練。實驗裝備應在通風櫥內進行,工作前應打開通風。應配有消毒設施和急救設施。劇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應為專用,用完后消毒。皮膚有破損的人員,嚴禁操作劇毒物品。劇毒物品的溶糟應有通風裝置,非操作時間應加蓋加鎖。經過劇毒物品溶液處理過的工具,應用清水沖洗,并放在通風的地方。

  7.9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事先提出請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主管領導簽字,做好帳冊登記,方可報廢。

  7.10對不按規(guī)定使用、存放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要視情節(jié)給予教育、處罰、限期整改,由此引發(fā)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對因工作不慎、管理不當,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員,要追究其責任。

  8、衛(wèi)生工作制度

  8.1實驗室衛(wèi)生管理按定人定區(qū)域劃分,實行片區(qū)負責制。

  8.2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喧嘩、打鬧、抽煙。

  8.3嚴格衛(wèi)生責任制,各實驗室應有專人負責衛(wèi)生管理工作,室內衛(wèi)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凈、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臺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后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實驗完畢,應立即進行清潔整理,將使用儀器清洗干凈,玻璃儀器放入烘箱干燥,物歸原處,將實驗臺,通風櫥整理干凈。

  8.4實驗室工作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guī)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

  8.5實驗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guī)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tǒng)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8.6實驗用過的儀器應及時清潔干凈,放回指定位置,化學藥品歸藥品室,不得滯留現場。

  8.7實驗室、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保證實驗室恒溫(20~25℃)、恒濕(相對濕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9、本管理規(guī)定自至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2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guī)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fā)生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煙,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設備、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4、使用濃硝酸、鹽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時,均應在通風廚或在通風情況下操作,如不小心濺到皮膚或眼內,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后用5%碳酸氫納溶液(酸腐蝕時采用)或5%硼酸溶液(堿腐蝕時采用)沖洗,最后用水沖洗。

  5、使用玻璃儀器時,要按操作規(guī)程,輕拿輕放,以免破損,造成傷害。

  6、嚴禁用濕手開啟電閘和電器開關,禁止使用漏電儀器,以免觸電。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位置,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8、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中進行,避免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要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必須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9、保持實驗室環(huán)境整潔,走道暢通,設備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用的所有儀器,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儀器使用完畢后拔出插頭,將儀器各部旋鈕恢復到原位。

  10、下班時,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種資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

  11、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3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fā)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類、入盤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后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xù),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yǎng)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yǎng)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教師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清帳手續(xù)。

  金湖學;瘜W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huán)保部門規(guī)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jié)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y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金湖學;瘜W實驗室管理規(guī)則

  一、實驗前,學生要做好預習準備。

  二、在實驗過程中,要仔細觀察各種實驗的情況。作好記錄,認真填寫好實驗報告。要求自己清楚,數據、曲線、表格應該按規(guī)定格式填寫、描述。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交。

  三、實驗時應注意安全,使用玻璃儀器時,當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腐蝕性、有毒性試劑時,應該、聽從指導老師的指導,嚴格操作步驟。防止以外事故的發(fā)生。

  四、用過的藥品、試液應集中到在規(guī)定的桶內,不得亂倒亂拋,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wèi)生。

  五、實驗完畢后,洗干凈所用過的實驗器材并整理好,擺放整齊。

  六、室內要盡量做好防塵、防潮、防磁場等。

  金湖學;瘜W實驗員職責

  一、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熱愛本職工作,樹立全心全意為教學服務的思想。認真學習教學大綱和教材,刻苦鉆研業(yè)務,積極參加業(yè)務進修,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實驗技能。

  二、積極參加教研組活動,熟悉所管年級的教材和各種實驗。開學初主動向任課教師了解本學期的實驗計劃,每學期把它們按年級、按章節(jié)寫出實驗一覽表,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準備。

  三、建立健全教學儀器、設備、藥品的保管、使用帳目,做到進出、缺損、消耗登記,做到賬物相符,儀器、設備擺放有條理、科學、美觀。努力做到三清:賬卡清、數量清、質量清。四懂:懂性能、用途、操作、維修保養(yǎng)。經常檢查儀器設備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匯報和解決。保證儀器、模型、標本等的完好率。

  四、根據教學計劃,獨立地提前做好學生實驗及演示實驗的準備工作,保證實驗按時完成。課前認真?zhèn)浜媒贪福e極協(xié)助教師輔導學生上好實驗課。實驗完畢,認真驗收儀器,標本等設備。認真填寫實驗記錄。

  五、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存放、保管、使用,要按公安部門規(guī)定嚴格管理,并做好實驗室的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師生的人身安生,保護好國家財產。

  六、協(xié)助教師積極開展科技實驗,自制教具和儀器維修等活動,培養(yǎng)學生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積極性。

  七、加強責任感,以身作則,嚴格遵守教學儀器使用、保養(yǎng)的規(guī)章制度。堅持原則,對違犯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敢于制止。

  八、每學期初,制定實驗室工作計劃,期末總結實驗室工作情況、任課教師實驗情況、儀器使用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制定下學期購物計劃。

  九、搞好室內衛(wèi)生,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十、認真遵守實驗員守則,遵守作息制度,加強政治學習。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及思想水平。

  金湖學;瘜W實驗室危險品使用制度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于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置明顯標志,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置相應的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規(guī)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fā)誤用。發(fā)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fā)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現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簽齊全,標志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fā)生事故。

  金湖學;瘜W儀器借用制度

  1、凡由實驗室保管的教學儀器(包括設備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實驗室使用時,應嚴格按本制度執(zhí)行。

  2、任課教師因教學需要的儀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師本人到實驗室辦理借用手續(xù),在借用儀器時要仔細檢查和了解儀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畢,由教師本人將所借用的物品送還實驗室,由實驗員檢查驗收后,注銷借用手續(xù)。

  3、實驗室要有儀器借還登記冊,內容包括借還的時間,儀器數量、儀器完好情況,借用時領取人要簽字,歸還時實驗員要登記。

  4、校內有關部門或人員因非教學需要借用儀器,應由教務(導)主任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xù)。

  5、非教育單位不得借用。兄弟學校之間因教學急需借用儀器時要憑單位介紹信并經主管校長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xù)。

  6、學生因課外科技活動需要借用教學儀器時,收輔導教師代為借用并負責按時歸還。

  7、教學儀器外借后應及時歸還,每學期末必須將儀器全部交回實驗室,對到期不還者,由批準人員負責追回。

  8、歸還的儀器如有損壞現象,借用人要說明原因,能夠修理的待修好后再辦理交還手續(xù),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后再辦交還手續(xù)并注明處理意見。

  9、對不合理的借用,實驗員有權拒借,以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

  10、下列儀器、設備不準向外借出:(1)實驗室用于維修儀器用的儀器、儀表、工具等;(2)新購進的,未進行驗收的儀器;(3)損壞后未修好的儀器;(4)學生分組實驗用的儀器;(5)不宜搬運的較精密的儀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儀器,如藥品、玻璃儀器等;(7)危險品,易燃、易爆品。

  金湖學校教學儀器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儀器室要有通風、遮光設施,經常保持清潔衛(wèi)生,并保持合理的溫度和濕度。

  2、各種儀器要在櫥內整潔科學存放,儀器表面要保持清潔、干燥、無塵。儀器、設備、動植物標本、原材料不能與化學藥品同放。要防止化學藥品潮解揮發(fā)。

  3、加強精密儀器的質量管理,如驗收、實驗效果、故障、維修保養(yǎng)等均要做記錄。

  4、根據說明書的要求,做儀器的定期保養(yǎng)

  5、實驗儀器出現故障或發(fā)生損壞,停止使用,能修則修,不能修由實驗員和學校領導處理。

  6、教學儀器維修的原則是: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維修費不超過儀器原有價值的54%。

  7、為保證維修工作的正常進行,準備室應有符合標準的工作臺和全套的維修工具。

  8、實驗室應設儀器維修與保養(yǎng)記錄冊。每次維修與保養(yǎng)均有記錄,貴重儀器的維修記錄應存入儀器的技術檔案。

  9、維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購買,由總務處負責,經校長批準后采購,費用記入消費品賬。

  金湖學校理科教師實驗教學守則

  一、根據國家教委頒布的教學大綱和教材要求,會同實驗教師制定實驗教學工作計劃。精心設計實驗方案,寫好實驗教案,師生共同努力,認真做好演示實驗和上好分組實驗課,達到預期的教學效果,完成實驗教學任務。

  二、根據實驗所需的教學儀器和材料,填寫《演示實驗通知單》和《學生分組實驗通知單》,分別提前三天和一周報實驗室。全部演示實驗和分組實驗必須課前預做,為順利進行課堂教學做好充分準備。

  三、進行演示實驗時,實驗裝置要位于全班學生視野內,可見度大,便于學生觀察、理解。實驗操作正確、規(guī)范,實驗現象直觀、準確,示范效果明顯。注意指導學生提高觀察實驗的能力,培養(yǎng)學生實事求是的嚴謹科學態(tài)度。

  四、學生做實驗前,教師應向學生講清實驗原理、實驗目的、實驗方法,指導學生掌握操作要領及注意事項。在學生實驗過程中,教師要加強輔導,引導學生認真觀察,積極思考,及時發(fā)現并糾正學生操作錯誤,確保實驗安全、順利地進行。啟發(fā)學生用所學的知識分析實驗現象,歸納實驗結論,如實填寫實驗記錄。實驗結束后,要求學生按照“學生實驗守則”中的規(guī)定,整理器材、藥品,洗滌玻璃儀器,搞好清潔衛(wèi)生,完成實驗報告。教師要尊重學生的實驗成果,認真批改實驗報告。

  五、要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尤其對有一定危險的實驗,教師須鎮(zhèn)定自若,操作熟練,動作協(xié)調,一絲不茍,嚴防事故發(fā)生,并應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六、要積極開展師生自制教具和課外科技活動,促進理科教學改革,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努力提高學生素質。

  七、努力創(chuàng)造條件,建立、健全實驗教學考核體系。在實驗教師的配合下,認真做好學生平時、學期和年度的實驗操作考核(考試)工作。

  八、在實驗教學中,運用現代化教學方法和手段優(yōu)化教學過程,突出教材重點,攻克難點,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金湖學校實驗教師崗位職責

  1、實驗教師要根據學校的學期工作計劃和教研組的教學進度計劃,制定本學科的實驗教學工作學期計劃。

  2、根據本學科教材的要求,要保證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的正常開出,并認真落實各項制度。

  3、實驗教師要刻苦鉆研業(yè)務。要通讀本學科教材,熟練掌握本學科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的操作技術,并對實驗現象做出恰當的理論解釋。

  4、要按時開出實驗課,積極協(xié)助任課教師輔導好學生的實驗課,保證實驗課正常進行,并認真填寫好實驗記錄單。

  5、與任課教師一起組織好學生的科技活動、實驗競賽、實驗復習和考評工作,為學生實驗技能的訓練和提高,提供有效的服務。

  6、熟悉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的管理規(guī)則,熟悉儀器業(yè)務知識,及時編報儀器采購計劃,對儀器要精心管理,科學存放,及時維護。掌握一套檢測和維修的過硬本領,保證儀器的'完好率,要適應新科學、新技術在實驗教學中應用的新形勢,不斷更新自己的業(yè)務知識。

  7、要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活動,不斷改進實驗方法,提高實驗效果,大力開展自制教具的研制活動,積極自制,代用和改進教具,創(chuàng)造條件,多開實驗。

  8、注意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科學的實驗習慣,要求他們遵守實驗室紀律,愛護設備,精心使用儀器,體現文明禮貌的作風。

  9、做好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的衛(wèi)生工作、安全防范和財產保護工作,熟悉防火器材的使用,經常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根據儀器設備性能,定期完成維修保養(yǎng)工作。

  10、調進或調出實驗室,要辦好交接手續(xù),及時完成教學儀器帳目管理任務,帳目清楚,實物點清,以保證實驗室工作正常進行。

  實驗室一般性傷害的應急措施

  1.創(chuàng)傷(碎玻璃引起的)。傷口不能用手撫摸,也不能用水沖洗,若傷口里有碎玻璃片,應先用消過毒的鑷子取出來,在傷口上擦龍膽紫藥水,消毒后用止血粉外敷,再用紗布包扎。傷口較大、流血較多時,可用紗布壓住傷口止血,并立即送醫(yī)務室或醫(yī)院治療。

  2.燙傷或灼傷。燙傷后切勿用水沖洗,一般可在傷口處擦燙傷膏或用濃高猛酸鉀溶液擦至皮膚變?yōu)樽厣,再涂上凡士林或燙傷藥膏。被磷灼傷后,可用1%硝酸銀溶液,5%硫酸銅溶液,或高錳酸鉀溶液洗滌傷處,然后進行包扎,切勿用水沖洗;被瀝青、煤焦油等有機物燙傷后,可用浸透二甲苯的棉花擦洗,再用羊脂涂敷。

  3.受(強)堿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飽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沖洗。若堿濺入眼內,用硼酸溶液沖洗。

  4.受(強)酸腐蝕。先用干凈的手巾擦凈傷處,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用飽和碳酸氫鈉(nahco3)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沖洗,再用水沖洗,最后涂上甘油。若酸濺入眼中時,先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嚴重者送醫(yī)院治療。

  5.液溴腐蝕,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滌傷處;氫氟酸腐蝕,先用大量冷水沖洗,再以碳酸氫鈉溶液(nahco3)沖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鎂涂在紗布上包扎;苯酚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4體積10%的酒精與1體積三氯化鐵的混合液沖洗。

  6.誤吞毒物。常用的解毒方法是:給中毒者服催吐劑,如肥皂水、芥末和水、或服雞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緩和刺激,隨后用干凈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嘔吐。注意磷中毒的人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的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開水內服,引起嘔吐,然后送醫(yī)院治療。

  7.吸入毒氣。中毒很輕時,通常只要把中毒者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解松衣服(但要注意保溫),使其安靜休息,必要時給中毒者吸入氧氣,但切勿隨便使用人工呼吸。若吸入溴蒸氣、氯氣、氯化氫等,可吸少量酒精和乙醚的混合物蒸氣,使之解毒。吸入溴蒸氣的,也可用嗅氨水的辦法減緩癥狀。吸入少量硫化氫者,立即送到空氣新鮮的地方;中毒較重的,應立即送到醫(yī)院治療。

  8.觸電。首先切斷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觸電者,也不能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如果觸電者在高處,則應先采取保護措施,再切斷電源,以防觸電者摔傷。然后將觸電者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休息。若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送醫(yī)院治療。

  實驗室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制度

  一、由于下列主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應予賠償。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規(guī)范進行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2、未掌握操作技術和未了解儀器性能而輕率動用。

  3、教師、實驗人員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

  4、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可不賠償。

  1、正常使用中發(fā)生合理的自然損壞。

  2、經過批準試用的復雜儀器設備。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壞。

  4、由于缺少必要條件,雖經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損失。

  三、屬于下列情況,可按損失值酌情處理。

  1、遵守制度,因偶爾疏忽造成損失后,能主動如實報告,積極設法挽救損失且認錯較好的。

  2、局部損壞可以修復的,賠償修理費用。

  3、損失零配件能夠修配的,可以賠償零配件的價值。

  四、賠償處理權限按學校有關制度執(zhí)行。

  金湖學校化學學生探究分組實驗安全操作制度

 。ㄒ唬﹪澜麑W生以手(包括皮膚)接觸,以口嘗或以直接嗅聞任何化學藥品。

 。ǘ┯b別藥品之氣味,只可用手在容器開口土方輕輕招拂。

  (三)如有藥液溢出,應立即用水洗凈。如遇酸類或其它腐蝕性藥液滅及衣物而浸至皮膚,應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沖洗。

 。ㄋ模┙浫鐭嶂Ax器或其它未能確知溫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卻前不可用手觸摸。如需移動,須使用挾持器具。

 。ㄎ澹┮栽嚬芗訜嵛镔|時,不可將試管閉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运∑骷訜峥扇夹曰驌]發(fā)性溶劑時,應在排氣櫥內為之,絕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熱或將盛裝此等溶劑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ㄆ撸⿲嶒炛腥绨l(fā)生意外燃燒,應立即以濕抹布或細沙熄滅,必要時應使用滅火器。如遇衣服著火,應立即沖水熄滅或就地打滾。

 。ò耍┤缬兴幰(品)進入眼睛,應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ň牛┎僮饔袡C化學實驗時,應將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ㄊ⿲嶒灉蕚涫覈澜麑W生進入。貼有「危險!」標志之裝置與器具切勿接近。

 。ㄊ唬﹪澜麑W生在沒有化學老師在場指導之下,私自進入化學實驗室,操作化學實驗。

  (十二)學生應熟讀各種安全規(guī)則,并應確知實驗室急救藥箱、消防器材、救護設備等之位置與使用方法。

 。ㄊ┮虿簧鞔蚱浦A餮渌槠幚眄毿⌒那乙蟹胖糜谥付ㄈ萜鲀。

  (十四)學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實驗相關藥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藥品。

  學生實驗室儀器損壞丟失賠償制度

  實驗室儀器設備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為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兼顧科學研究活動,對損壞丟失儀器設備,要進行必要的賠償。

  一、在使用儀器設備的過程中,預先已了解該儀器設備的原理及功能,明確熟悉操作過程,并有使用經驗或有對該儀器設備使用過的人在場指導下,發(fā)生儀器設備的故障(無法避免的情況下),無需賠償,但應及時匯報給主管教學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無使用該儀器設備的經驗又無對該儀器設備懂行的人在場指導而使用,發(fā)生儀器設備的故障或損壞,屬于責任事故,應對損壞的儀器設備進行賠償。

  三、屬于專職保管的儀器設備因保管不善、疏于職守而發(fā)生儀器設備丟失者應予以配賠償。

  四、對于借出的儀器設備發(fā)生丟失,應由所借人賠償。

  五、學生實驗課時所用的儀器設備,應當在有經驗的實驗指導教師指導下使用,否則按此條款三規(guī)定應予賠償。

  六、對所保管的儀器設備(指專職保管人員及借用儀器未還者)由于疏于維護而發(fā)生儀器設備損壞者亦應賠償。

  七、賠償金額大小視儀器價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體情況由實驗室主任報系主任研究后決定。

  金湖學校學生實驗守則

  1、做分組實驗是學生理論聯(lián)系實際的重要手段,對提高學生的觀察能力、操作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重要作用。因此,每個學生必須高度重視實驗課,珍惜每一堂實驗課。

  2、學生在實驗前要認真作好預習,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原理、步驟以及實驗的內容和注意事項。不預習不準作實驗。

  3、進實驗室時要保持良好秩序,按實驗小組順序就座,實驗時要遵守紀律,不準喧嘩、不打鬧。

  4、實驗開始前要認真聽取教師講解有關實驗問題,看清教師的示范。

  5、實驗開始須首先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如發(fā)現短缺或損壞,及時向教師報告。

  6、實驗過程中,要嚴格遵循實驗步驟,操作要規(guī)范,儀器的連接和安裝要穩(wěn)固,取用藥品要適量,接通電源,點火加熱,接觸藥品或動力時要注意安全。實驗時如發(fā)現異常現象或儀器損壞等情況后,立即停止實驗并及時向教師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7、實驗過程中要認真觀察實驗現象,仔細分析思考,實事求是做實驗記錄。

  8、實驗結束時要切斷電源、水源、火源等,清洗容器,清理實驗用品并擺放整齊,遇有損壞、丟失儀器時應及時報告。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其它廢物扔入垃圾箱,嚴禁將廢液倒入水槽中,經教師檢查允許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9、實驗要注意安全,節(jié)約水電及實驗材料,要愛護室內一切設施和用品,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要保持實驗室的清潔,不要亂扔碎紙和雜物,下課時輪班值日,打掃衛(wèi)生。

  10、實驗課后要及時寫出實驗報告,對失敗或漏做的實驗要申請重(補)做。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huán)保部門規(guī)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jié)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y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加強實驗室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完善實驗室防盜、防火、防漏電、防漏水和防雷等設施,確保實驗室管理規(guī)范安全、實驗教學開展有序。

  二、實驗室門窗要牢固完好、安全標志齊全、安全通道暢通。室內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嚴禁吸煙。

  三、實驗室要配備干粉滅火器、沙袋等消防器材。過期滅火器要及時更換。

  四、實驗室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每個實驗室必須安裝能起自動斷電保護作用的空氣開關,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并定期檢修。

  五、危險化學藥品要有專室和專柜存放,危險藥品室實行雙人雙鎖管理;瘜W藥品嚴防流出實驗室。危險藥品使用后的廢液、廢渣應回收處理,必須排放的應經過凈化,其有害物質濃度不得超過國家和環(huán)保部門規(guī)定的排放標準。

  六、實驗結束后,要切斷電源、熄滅火源、關閉水源和關好門窗,清掃易燃物品、紙屑等雜物,消除安全隱患。

  七、實驗時教師要向學生講清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強調實驗紀律,加強實驗指導和監(jiān)督,確保實驗安全順利。

  八、學校要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實驗室安全隱患排查,節(jié)假日應加強實驗室的巡查,并作好記錄。在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限期整改、解決,防止燃燒、爆炸、中毒、被盜等安全事故發(fā)生,對違反規(guī)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責任。

  九、如發(fā)生被盜或事故,特別是劇毒品被盜,要立即采取措施,按規(guī)定上報有關部門,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事故現場。

  十、實驗室安全管理要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和教務主任為主要責任人,實驗員和實驗教師為直接責任人。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確保全體實驗人員自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實驗人員應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驗室負責人為該實驗室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實驗室主任應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并組織實驗室人員學習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規(guī),制定有關安全防范、措施;實驗室內的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大功率實驗儀器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三、定期檢查儀器設備,保持儀器設備性能良好,對于不經常使用或長期不用的設備,應定期通電、保養(yǎng)。

  四、實驗室內的實驗人員必須掌握實驗室設備、儀器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實驗室負責人有責任監(jiān)督實驗人員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五、實驗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實驗室內吸煙,在實驗過程中,實驗人員要遠離回轉、移動及起吊位置,不得超載使用起吊設備,注意他人和自身安全。

  六、實驗室門鑰匙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管理,技術中心需到實驗室

  管理管理人員處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續(xù)。鑰匙不得隨便交給他人,嚴防丟失、配制。嚴禁挪用、損毀實驗室內的電氣設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實驗工作完成后,注意關好門窗,斷電,檢查實驗室內儀器設備是否完好,確保實驗室內沒有異常,方可離開。

  八、負責實驗室管理的人員,下班前應檢查實驗室的門窗及電源都關閉且無異常情況后方可離開。

  九、未經實驗室工作人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凡使用貴重、大型精密儀器及壓力容器或電器設備時,使用人員必須遵守操作規(guī)程,堅守崗位,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導致儀器設備損壞要追究當事者責任,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十、班后和節(jié)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保管好貴重物品,清理實驗用品和場地。凡因保管不當,違章操作,工作失職發(fā)生火災、事故、被盜造成損失,應追究實驗室管理人員和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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